此前,辖区连锁超市经营主体变更,承接企业未补缴原经营阶段拖欠81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次催告补缴未果,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非诉强制执行申请。
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工作,南关区检察院拓宽视野、开拓思路,牢固树立“大社保”监督理念,将住房公积金安居保障权益与养老、医疗等基础民生权益一体纳入监督保护范围。
针对本案涉及多名职工切身利益、矛盾积压已久的实际,检察机关主动靠前介入,第一时间全面调取、细致查阅行政机关卷宗材料,逐一梳理企业经营主体变更协议、职工缴存明细、催缴文书、银行流水等全部证据,精准核实欠缴人员名单、欠缴时长,逐项核算每名职工欠缴公积金具体金额,锁定涉案总标的。同时,主动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办案人员、职工代表分别沟通,充分倾听职工维权诉求,细致摸清企业经营交接、资金周转等实际困难,全面掌握案件核心矛盾,将本案列为民生领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重点案件。
为源头化解矛盾、减少程序空转,检察机关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应邀参加法院组织的行政争议化解公开听证会,公积金管理中心、涉案企业负责人悉数到场。
听证环节,检察官立足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结合卷宗证据精准释法,清晰告知企业主体变更不能免除公积金法定缴存义务,拒不履行将面临失信惩戒、强制执行等法律后果。同时充分兼顾企业交接后的实际经营状况,纠正企业关于承接经营便无需承担历史欠缴责任的错误认知,耐心疏导抵触情绪,为争议化解打开工作局面。
为彻底打通矛盾堵点、弥合双方诉求差距,检察机关持续跟进案件化解工作,与南关区法院联合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专项协调会,专门邀请职工代表参会,搭建多方平等沟通平台。会上,检察官结合前期核算的欠缴明细,逐条向企业列明补缴依据、金额标准,再次开展针对性释法疏导,反复平衡职工合法权益与企业经营现实。经过多轮沟通劝导,承接企业认清自身法定责任与社会责任,自愿全额承担历史欠缴款项,一次性足额补缴95万余元住房公积金,资金全部发放至81名职工账户,这起长期未决的行政争议得到彻底化解。
本案是南关区检察院落实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拓宽民生检察监督维度的生动实践。检察机关跳出就案办案局限,前移行政执行监督关口,通过一系列履职举措,既刚性守护职工安居保障权益,足额追回群众“安居钱”,又秉持包容审慎监督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措施对民营企业经营的冲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下一步,南关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丰富“大社保”行政检察监督内涵,持续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效路径,用心用情办好各类民生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初审:刘海波
复审:王鑫
终审:韩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