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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百年·党史天天学】“三反” “五反” 运动
【党史百年·党史天天学】“三反” “五反” 运动

在全国人民努力增加生产、厉行节约的过程中,各地党政机关内部暴露出贪污、浪费现象和官僚主义问题。根据东北、华北地区所反映的严重情况,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要求采取群众运动的方式,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彻底揭露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开展“三反”斗争。斗争中抓住典型重大案件,加以处理,以引起全党的警惕和全社会的重视。刘青山、张子善在任天津地委书记、天津行署专员期间,因利用职权盗用公款,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生活腐化堕落,蜕变为大贪污犯,被判处死刑。这向全国人民表明,中国共产党绝不容忍利用执政党地位牟取私利的腐败现象,贪污腐败分子一经发现,不管资格多老、职务多高,一律严惩不贷。

【党史百年·党史天天学】“三反” “五反” 运动

处决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


“三反”运动历时半年多,于1952年10月结束。这场斗争,是党在执政情况下保持共产党人和领导干部清廉、惩治腐败的初战,清除了干部队伍里的蛀虫,教育了干部的大多数,对抵制旧社会的恶习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形成清正廉洁的党风政风和健康的社会风气,起了很大作用。

【党史百年·党史天天学】“三反” “五反” 运动

上海市店员开展“五反”运动


“三反”运动中发现,党政机关内部的贪污行为,往往是与不法商人勾结而来的。大量事实表明,少数资本家以各种非法手段牟取超额利润,甚至用废棉烂棉制造急救包卖给志愿军,使受伤的战士致残致死,激起全民公愤。1952年1月,中央决定在私营工商界开展一场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运动中,党和政府广泛发动群众进行说理斗争、揭露不法商人的违法事实。同时中央又指示不能否认民族资产阶级仍有其积极的一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其应有的政治、经济地位没有改变,必须注意维持经济生活的正常进行。

“五反”运动于1952年10月结束,有力打击了不法资本家严重的“五毒”行为,在工商业者中普遍进行了一次守法经营教育,推动了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工人监督制度和进行民主改革,为后来用和平方式逐步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作了重要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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