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案件执行处会同行装处、法警队、吉林市江城公证处等工作人员,克服严寒,圆满完成了一起刑事财产刑案件的财产交接工作,跑出高效执行加速度。
被执行人张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孙大鹏多次到张某别墅进行现场勘察,鉴于应当没收的物品众多,法官孙大鹏积极联系公证处人员及时清点涉案财物,多次联系省财政厅研究如何将涉案财物上缴。法官孙大鹏认真研究具体案情,严格依法依规,制定合理、高效的执行方案,于清晨6点带领6名工作人员、江城公证处3名公证人员克服大雪天气、零下26℃严寒等不利因素,赶赴张某别墅,在龙潭区政府工作人员配合下,组织搬运公司清点罚没物品,在公证处公证的同时,现场制作物品移交清单,现场包装、粘贴封条,次日清晨7点再次出发将所有罚没物品运送至省财政厅,在省财政厅、江城公证处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顺利完成全部涉案物品的交接工作,至此历时两日的罚没财产执行圆满结束。
这次行动,彰显了吉林中院执行工作高效的工作作风和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后,吉林中院执行局将继续确保生效裁判案件有序执行,大力推动“执行攻坚”成果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