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扎实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在8·15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乌拉街人民法庭立足辖区生态资源禀赋和满族古镇特色,以“普法宣传+司法践行+源头治理”多维发力,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与实务落地工作,以精准司法力量守护辖区绿水青山、黑土地资源与历史人文文脉。
乌拉街镇地处松花江沿岸,坐拥广袤黑土地、优质水系资源与雾凇岛特色文旅景区,留存大量满族古民居、历史遗存,是自然生态保护与人文遗产保护重叠区域。日常生产生活中,易发生非法占地、养殖排污、秸秆乱堆乱放、河道损毁、文旅开发与古建保护冲突等问题。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以来,乌拉街人民法庭坚持学法典、用法典、守法典,把法典新理念、新制度、新规则全面融入基层司法工作,推动生态保护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修复”全链条转变。

法庭干警平时即深入辖区重点村屯、集市街巷、田间地头以及雾凇岛旅游景区,开展沉浸式、接地气普法宣传。针对广大种植户、养殖户、个体经营户、游客及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黑土地保护、农用地合规使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河道生态管护、秸秆规范处置、古镇文物古建保护等热点问题,结合真实典型案例逐条解读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清晰讲明生态侵权、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的法律责任与后果。同时,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解惑,发放生态环保普法宣传资料,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生态有价、损害担责、人人护绿”的法治意识,自觉参与到辖区生态保护、古镇保护、绿色生产中来。
同时,法庭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多元解纷与府院联动共治机制,主动对接乡镇政府、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文旅等职能部门,建立生态纠纷线索共享、联合排查、协同处置、专业研判工作机制。精准梳理辖区生态治理薄弱环节,通过司法建议、联动整治、前端调解等方式,有效化解土地权属、邻里排污、生态侵权、文旅开发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压降涉生态案件增量,实现自然生态保护与满族历史文脉传承双向兼顾、一体推进。
生态兴则文明兴,法治护航久久为功。下一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乌拉街人民法庭将以全国生态日为契机,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法典落地应用,常态化开展生态司法普法、精细化办理环资案件、系统化推进基层生态治理,持续守护松花江流域生态安全、守护黑土地良田沃土、守护乌拉古镇历史文脉,以优质高效的基层司法服务,护航辖区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初审:韩宇欣
复审:徐婧
终审:赵忠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