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至30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中央信访联席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宜春市、四川省眉山市、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助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中央信访联席办
中央信访联席办认真落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助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国2300个县级信访部门入驻综治中心,依法依规化解信访矛盾,推动全国信访形势持续平稳。
三、聚焦重点难点,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互融互促。一是在深化源头治理上落细落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前移信访工作关口,深入开展“深化源头治理 化解信访矛盾”专项工作,充分运用综治中心资源优势,推进矛盾化解、人员稳定,消除风险隐患。二是在打通“路线图”上同向发力。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依托综治中心加强访调对接、落实诉访分离、推进依法分类、推动依法导入司法程序,努力推进信访事项按照“路线图”走通、走完。三是在推进“双向规范”上抓紧抓实。发挥综治中心一站式化解平台作用,既抓程序推进、实质解决,依法规范受理办理信访事项,也加强对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引导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
紧紧依靠党的领导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做实定分更重止争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
在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下,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参与、助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同志五次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制定出台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运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地方法院整合诉讼服务中心有关功能,聚焦“群众‘安全’的问题跑一地”履职尽责,切实扛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
一、坚持能进全进,凝聚纠纷化解合力。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全力做好综治中心进驻工作,选派至少1名法官和司法人员等组成诉讼服务团队,开展指导调解、诉调对接及立案、速裁快审等工作。截至今年3月18日,基层法院进驻县级综治中心1921家,基本实现诉讼服务团队在实质化运行综治中心全覆盖。其中,吉林、浙江、甘肃三地进驻率达100%,江苏、江西、山东、青海等地进驻率在95%以上,携手各部门把定分落到实处,把止争做实,把党的领导制度优势转化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效能。去年,全国法院收案增幅降至20年来最低,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较10年前下降28.7%,“平安中国”成为亮丽国家名片。
二、做实依法履职,激发多元解纷效能。在综治中心设立诉讼服务功能区或立案窗口,切实履行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等重要职能,助力综治中心实质运行、一站解纷。坚持严格依法立案与深化多元解纷一体落实,通过业务培训、案例指导、示范调解等,加大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指导,携手16家中央单位深化“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对到综治中心的群众,联合相关部门做足释明引导工作,推动调解先行,引导主动履行调解协议,防止纠纷轻易成讼。加强立案后委托调解工作,促进诉调对接实质化、简案办理快速化,把应调尽调、能调尽调、依法及时审理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三、加大司法供给,促推纠纷源头化解。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建设多元解纷案例库,收录通过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实质解纷的典型案例,现已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入库案例中,有17件为综治中心牵头统筹相关单位协同化解的成功案例,包括追讨欠薪、土地租赁、征地拆迁等利益诉求复杂的群体性解纷,以及矛盾易激化的婚恋家庭纠纷,为各单位依托综治中心这一重要平台加强协作联动,促推纠纷尽早、尽小、实质化解提供指引。强化科技赋能,深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建设,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在线对接县、乡综治中心2495家,通过视频指导、上门联调等方式,合力做实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化解,让新时代“枫桥经验”焕发蓬勃生机。
聚资源筹划
多举措落实
协同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司法部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举措。司法部党组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多次专题研究,贺荣部长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对做好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按照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的部署要求,在各级党委政法委领导和综治中心统筹下,立足职能,采取硬实举措,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形成纠纷化解合力。
一、主动入驻、协作联动。一是积极派员入驻。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以县级为重点,通过多种方式派员常驻综治中心,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房地产物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以及仲裁、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机构和人员入驻综治中心。如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组织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李荣凯及其调解团队入驻区综治中心;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湖北省黄梅县等地公证机构在综治中心设立公证服务窗口等。二是主动协作联动协作。发挥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调解工作指导职责,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通过定期协商研判等方式指导入驻综治中心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调解工作,提升调解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履职、发挥作用。一是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坚持调解优先,推动入驻综治中心的有关部门和各类调解组织,依法开展纠纷化解工作。二是突出仲裁专业性优势。发挥仲裁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入驻综治中心的仲裁机构推出便民措施,探索线上仲裁方式,通过高效公正的仲裁,让矛盾纠纷从“有结”变“有解”。三是创新公证解纷模式。推动入驻综治中心的公证机构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参与各类调解,为涉及公证事项的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专业意见,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三、聚焦重点、防控风险。一是强化科技赋能。加快推进全国调解工作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与综治中心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跟踪掌握矛盾纠纷化解情况。二是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及时调度力量进行化解;对存在可能升级外溢的风险隐患信息,及时向综治中心报告共享。三是强化相关群体服务管理。加强与综治中心对接,推动落实相关服务管理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切实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职能作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渠道,是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平安中国建设考核,共同印发加强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意见,有效推进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走深走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推动人社等部门入驻解纷,对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安全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部署推动。各级人社部门主动通过向综治中心派驻调解组织、仲裁庭和工作人员,发挥职能优势,专业办理争议案件,参与联动化解。浙江省调解仲裁机构全部进驻县级综治中心,其中70家仲裁机构实现了整体入驻。四川省调解仲裁机构均入驻、轮驻各级综治中心,实现省域调解仲裁机构全覆盖。目前全国已有3700余家人社部门调解仲裁机构进驻各级综治中心,其中进驻县级综治中心900家、乡级综治中心2283家。
二、做实多元调解。加强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对综治中心受理的争议案件,坚持调解先行、就地解决,力促案结事了人和。对劳动报酬、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适宜调解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在依法自愿前提下,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组织柔性解决,帮助达成调解协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部门依托“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构建调解仲裁争议多元化解平台,实现“多部门衔接、闭环式流转、一揽子调处”。推广应用全国争议在线调解平台,4.2万家调解组织、6.8万名工作人员参与提供调解服务,2024年度收到调解申请44.8万件,完成办理39.6万件。
三、提升仲裁效能。发挥仲裁“前置、终结、三方、高效”制度优势,在县、乡综治中心普遍设立接待窗口,部分县级仲裁机构入驻综治中心集中办公,开展法律政策咨询、劳动纠纷受理、劳动争议仲裁以及调解、仲裁与诉讼联动等工作和服务,实现“一窗受理、分类流转”,提升争议纠纷化解效率。对调解不成功的争议案件,按照“简案速裁、繁案精审”原则,落实首办负责制,优化办案流程,强化办案指导。对困难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推动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健全“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工作机制。2024年度各级仲裁机构审结的争议案件七成以上终结在调解仲裁阶段。
四、注重源头预防。按照“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要求,研判争议办理形势,及时向综治中心通报预警,推动有关方面及时排查化解。加强企业、乡镇街道、行业商会协会等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全国已建立企业调解委员会20.6万家、乡镇街道调解中心3.7万家、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6800余家。持续开展青年仲裁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健全仲裁员联系企业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宣传、法治体检、用工指导、以案释法等服务,切实把争议隐患发现在前、解决在先。
大力推进综治中心建设
不断提升平安厦门建设水平
福建省厦门市
厦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抓手,三级党委书记负总责、政法委书记具体抓,推动综治中心全覆盖建设、实体化运作、规范化运行。2024年,全市综治中心共接待群众超2万人次,受理矛盾纠纷2.2多万件,95.6%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促进信访总量、重复信访量分别下降22%、28%。
三、突出实效化,建设实战型的综合治理枢纽。在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职上见实效,建立任务清单、进度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机制,全程盯办跟进每一件矛盾纠纷办理进展,适时加强提醒督促,确保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依法推进。在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上见实效,重点跟踪了解疑难复杂纠纷办理情况,及时协调相关专业力量联动化解,防止程序空转。去年全市近八成矛盾纠纷在村居、镇街化解,通过调解化解纠纷占比62.7%,诉讼化解占比23.1%,综治中心日益成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主阵地。在防控治安风险上见实效,建设运行全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数据平台,推进矛盾纠纷风险智能化研判,提升社会治安整体掌控力。
只进一扇门 解纷万家事
江西省宜春市
过去,群众有了诉求,不清楚具体找哪个部门解决,因此到处跑、反复跑。宜春市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资源力量,让群众有了诉求不用到处跑,进一扇门、办各种事。
一、建好平台,群众有诉求就到综治中心。市委出台意见,着眼破解部门“物理隔离”,通过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引导群众“有纠纷找中心”。一是场所选址方便群众。利用政府闲置场地,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的地方建设综治中心,对外统一挂牌。二是部门入驻满足需求。县级中心根据矛盾纠纷形势,按照“高频事项常驻、低频轮驻”原则推动有关部门入驻,未入驻部门“中心吹哨”随叫随到,防止入驻部门“只坐班、不解题”。比如,人口大区袁州区综治中心有10个部门、106人常驻,人口小县靖安县综治中心有7个部门、28人常驻。过去群众反映诉求“找不对门、找不到人”,现在有了问题都习惯去中心解决;过去有的部门不愿入驻,现在金融办、工商联等部门主动入驻,依托综治中心化解本领域矛盾纠纷。
三、加强督办,防止矛盾纠纷上行外溢。通过信息平台“一案一码”,形成“接单、派单、管单、评单”全程跟踪督办、闭环管理,走通“路线图”,让办理进程全程“可视、可查、可督”。建立提级督办、协同联动等20余项机制,定期会商研判,推动办理部门实质性解决。
依托综治中心大平台
焕发“大调解”新活力
四川省眉山市
眉山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综治中心重要平台,按照“市级统筹、县级主战、乡级主防”功能定位,突出预防在前、调解优先,整合阵地资源、汇聚多方力量,加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全市95%以上矛盾诉求化解在县域,全市平安建设考评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
一、乡级综治中心“三三调”。突出乡级中心前哨站功能,推动基层群众琐事就地就近化解。一是扁平指挥。乡级中心主任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整合“两所一庭”、人民调解等力量入驻,设置纠纷调解、法律服务等常设窗口,引入N个部门随叫随驻服务。二是排查先行。政法委员统筹协调辖区村(社区)干部、专职网格员、警务助理等资源,常态化、全方位开展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承包、林权争议等传统民间纠纷排查,每周汇总分析研判矛盾纠纷特点和变化趋势。三是分层调解。乡级中心对排查发现的一般性矛盾纠纷,坚持村(居)民小组、村(社区)、乡镇(街道)三级分层递进调解,在法定调解时限内,每级至少调解三次以上,去年乡镇以下调处矛盾纠纷1.5万余件,全市80%以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让每一个矛盾纠纷
按照法治化“路线图”走下去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
济南市历下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眼“安全”问题,大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特别是针对过去省会中心城区矛盾纠纷多发高发,警情、诉讼量较大的问题,统筹整合有关部门力量、各类解纷资源,打造综合受理窗口全量登记,根据事项类型分别导入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法治化解纷途径,让每一个矛盾纠纷按照法治化“路线图”走下去,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和治安风险化解在了基层。
一、全量登记受理。群众到综治中心反映诉求,自己并不清楚采用哪种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综治中心统一设立群众导引台,配备中心业务骨干,对群众诉求全量受理、统一登记录入。同时,根据诉求性质、涉及领域、激化程度进行初步甄别,引导群众按照法治化“路线图”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对群众反映的每一项诉求全量掌握、全程追溯。
二、坚持调解优先。结合各领域矛盾纠纷情况,分层分类建立各类调解组织178个。推动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以及商事调解组织等入驻区街两级综治中心,实现集中办公、资源共享。制定调解纠纷事项清单,根据群众反映的诉求类型,逐个精准推送最优最合适的调解组织和调解方式,并明确2日内与当事人沟通是否接受调解、30日内办结的调解时限要求,最大限度提高了调解成功率。2024年,区街两级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1.5万件,调解成功1.3万件,成功率89.5%。同时,针对重点领域建设分中心,提高矛盾化解质效。比如,根据历下区金融单位总部集聚、金融纠纷较多的实际,区综治中心在济南中央商务区设立金融调解分中心,引入市场化调解组织进行专业化调解,每年处理3万余件金融类纠纷,2024年全区金融类纠纷诉讼量同比下降38%。
三、强化仲裁、行政复议等解纷方式。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赋强公证等方式,具有公信力强、约束性较高的优势。但以往这些方式群众知晓度不太高。对此,综治中心加强引导,对调解不成功或群众反映的诉求适合以上方式的,根据纠纷性质和当事人意愿,就地引导进入劳动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赋强公证等程序,予以依法化解。比如,对调解成功的债权文书协调办理赋强公证,不再进入诉讼程序;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固定无争议事实,诉讼过程中无需再次举证;对未履行协议的,当事人可申请依法强制执行。同时,综治中心加强跟踪督办,推动相关部门依照“三定”履职,有效防止了拖延扯皮问题。2024年,全区通过劳动仲裁化解3843件,通过行政复议化解486件,通过赋强公证化解826件。
四、发挥诉讼定分止争作用。区法院在区综治中心建有速裁法庭,派驻5名员额法官常驻并负责对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对上述所有程序终结后仍无法解决的,依法导入诉讼程序,可现场进行立案、快审。同时,区法院对适宜调解的,在征求当事人意愿前提下,引导到综治中心调解化解。工作中,综治中心定期组织会商,请入驻法官对矛盾纠纷采取诉讼方式化解的预期结果进行研判,引导当事人主动通过调解等方式达成协议,推动纠纷事项用非诉方式解决。
统筹建设综治中心和政务中心
更好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兰州市城关区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推动综治中心、政务中心双中心一站式联动布局,让群众解决问题“最多跑一地”。2024年综治中心实战化以来,全区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来信来访和网访量分别同比下降20%、47%、54%。
三、数据赋能、闭环管理,构建“一中枢”智能大脑。一是做强信息平台。依托“小兰善治”平台,打通与12345平台、平安甘肃平台数据接口,实现全区矛盾纠纷“一网统管、一屏尽览、一体督办”。二是做实数据汇聚。依托平台全量汇聚网格排查、110非警务警情流转、下级综治中心上报等群众诉求信息,汇聚成“大数据池”。三是做优研判预警。搭建数据结构化分析预警等多个模块,定期分级预警,通过工作提示函、风险提示函、工作督办函、跨区域风险隐患推送函、重点工作交办函“五函”督促落实化解措施。
初审:马千卓
复审:徐婧
终审:赵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