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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支持全民创业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吉林市江城公证处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全力保障“五大工程”落到实处


 江城公证处根据吉林市民营企业的特点,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认真研究服务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全面增强公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能力,提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水平。

 一是深入基层,了解企业需求。公证处紧紧围绕“六个一”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深入民营企业,了解企业在股东会议、股份转让、债权债务关系处理、经济合同、现场监督、保全证据等方面的公证法律需求。公证把为民营企业开展反担保贷款公证作为工作重点,建立公证服务绿色通道, 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随时为全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申请办理公证事项,提供“一站式”审查、办理、审批和出证服务。公证处还对有特殊困难的民营企业,指定公证人员上门办理公证业务。

 二是制定方案,组建服务团队。公证处根据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实施‘五大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法律服务活动”视频会议精神及活动实施方案和绩效考评细则的具体要求,制定了《吉林市江城公证处“实施‘五大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法律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将各业务科室人员进行整合,组建专项公证服务团队,确立服务单位、服务项目、业务操作和质量管理四大流程系统,主动与企业进行无缝对接,通过法律咨询、专题座谈、代拟法律文书、担当法律顾问、现场公证监督等形式为企业提供综合性、深层次的公证服务。进一步规范信息传达、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审查审批、公证办理、送达等六大环节,形成独具特色的公证服务民营企业运行模式。

 三是针对需求,创新服务方式。针对吉林市民营企业的不同需求,积极开发有本地特色的公证服务,为民营企业融资引资、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提供特色公证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守法经营、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制定走访、回访制度,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公证过程中,将公证服务延伸至公证前、公证后。在办理公证前,对企业进行走访,主动宣传法律知识,认真调查取证,为办理公证提供详实证据;办理公证后积极回访,了解企业履约情况,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达成和解协议,消除纠纷隐患,帮助民营企业化解不稳定因素,为民营企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年初以来,公证处积极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资金短缺等问题,现已为民营企业办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反担保合同公证500多件,共为企业解决资金6.1亿元。为降低民营企业运行风险,积极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发展,为民营企业办理股权转让、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保全证据、合伙协议、委托加工合同公证400多件。

 四是出台举措,取得良好效果。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针对吉林市民营企业的实际困难,今年公证处制定并出台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减免收取公证费若干规定》。该规定首先要求有特殊困难的民营企业向公证处提出书面申请,经严格审查后,对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由公证处主任进行审批作出减免公证收费决定。年初以来,已为27家有特殊困难的民营企业减免公证收费,共为困难企业减免公证费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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