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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江城在行动
扫黑除恶保民生,重拳出击护稳定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纪实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涉黑涉恶案件财产执行工作,彻底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摧毁其经济基础和“造血”功能,努力实现“案件结清”、“黑财清底”,通过财产刑执行让被害人得到应有的补偿,让黑恶势力永无卷土重来的可能。近期,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陈某某等6人涉黑案执行工作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对该起涉黑案财产执行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党组和执行局相关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陈某某等6人涉黑案财产执行工作专项会议,明确执行方向。在执行法官干警不懈努力和全院多部门配合下,自4月以来,执行到房屋四处,汽车一辆,交还现金307,000元;追缴违法所得共计140万元;在昌邑公安分局提取涉黑人员保证金5000元,扣划被执行人公积金和银行存款合计39257.05元,至此,现有可分配被害人资金346,257.05元。该案需要退赔标的总金额为2,404,617元。除上述追缴款项金额外,该院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可清偿退赔的本金932,789元,但案款追缴仍不足清偿全部受害人全部金额,该院遂依法按照37.12%的受偿比例对受害人进行了相关财产分配,保障每位受害人都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接下来,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涉黑涉恶案件财产执行力度,依法随时关注罪犯的财产状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凝聚强大执行合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坚持“应查尽查、应执尽执、虽远必追、虽小必执”的原则,以更加有效的措施,深入开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结清、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清”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新成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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