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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最高检部署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整改和总结验收阶段工作


最高检下发通知部署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整改和总结验收阶段工作

以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关于印发<全国检察机关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整改和总结验收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对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整改和总结验收阶段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集中整改和总结验收阶段自2012年10月开始,到2013年1月结束。集中整改阶段分为制订整改方案、集中解决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三个环节,历时两个半月。

  根据工作安排,教育实践活动将紧紧围绕对照检查阶段的工作成果和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本着存在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制订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集中整改,检察机关将着力转变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以及个人存在的与“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以及“五个意识”、“六个并重”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检察人员党性党风党纪和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培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督促和引导检察人员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强化宗旨意识,端正价值取向,砥砺职业操守,始终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以整改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努力提高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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