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舒兰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保护白山松水、服务转型发展”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生态检察职能,联合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在水曲柳林场公开审理三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林场职工、周边村民共30余人现场观摩庭审。
司法阵地前移——把庭审搬到山林一线
此次庭审打破传统坐堂问案审理模式,在林区就地布设临时简易庭审场地,将司法办案现场搬到生态保护一线。庭审环节,公诉人紧扣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采信与法律条文适用逐项举证质证、依法出庭指控;法庭教育阶段同步播放林地植被受损实景影像资料,直观具象地阐释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行为的社会危害,细致讲明案件带来的生态损毁长远后果。沉浸式、零距离的现场司法实践,让到场林区职工与周边群众切身感受破坏生态环境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与沉重代价,切实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教育一方的法治宣教成效。

沉浸式普法——把课堂设在群众中间
针对林区群众辨识珍稀野生植物能力薄弱、法律认知不足的突出问题,庭审结束后,现场同步开设“守护山林、人人有责”主题检察微课堂。办案检察官梳理辖区近年涉林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细致拆解非法采伐、私自采挖等各类违法作案手法,手把手示范辨识水曲柳、黄檗、野生天麻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同步公布线索举报渠道,动员广大林区群众主动排查隐患、踊跃提供违法线索,共同当好山林生态的巡护人与守护者。
不少现场村民感慨:“原来山沟里的树也不能随便砍,咱们可要保护好大山里的财富啊!”
多部门联动——把合力融入治理全程
此次活动是深化“检察履职+生态修复+普法宣传”全链条治理模式的生动实践。该院通过与法院、公安、林场等部门协作联动,深化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和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从严打击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违法犯罪,同时积极开展涉林普法宣传,从源头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法治观念,搭建起“预防、打击、修复”的完整保护体系。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场开到山林间的巡回庭审,让法治种子深埋林区沃土。下一步,舒兰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耕生态检察工作,坚持法律监督、协同治理、普法宣传一体推进,全方位守护区域生物多样性,以检察职能绘就秀美山水画卷。
初审:韩宇欣
复审:徐婧
终审:赵忠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