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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区司法局组织各司法所开展民族团结促进法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方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宣传教育。近日,昌邑区司法局组织各司法所立足辖区实际,多措并举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学习及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民族团结法治理念深入基层、落地生根。

桦皮厂司法所结合辖区多民族混居、乡风淳朴的实际,组织内部专题学习“一法一条例”,围绕矛盾调解、便民服务等工作开展研讨,吃透法条内涵。依托村社宣传栏、乡村集市等阵地,张贴海报、发放普法手册,用乡土语言面对面讲解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并利用村级微信群、居民朋友圈推送法条解读和普法短视频,拓宽宣传覆盖面,引导各族群众互帮互助、和睦共处。


土城子司法所联合区委统战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法治专题宣讲会,组织全乡机关干部、各村(社区)民族宗教工作专职人员参会,重点解读“一法一条例”立法背景、核心条款及基层实践要求,提升干部依法处理民族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依托乡大集人流量大、受众面广的优势,开展面对面普法,累计发放宣传手册50余份,用通俗语言和真实案例讲解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民族法律法规。



左家司法所组织集中学习“一法一条例”,通过领学、研讨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的业务能力。结合下村调解、法律咨询、回访当事人等日常业务,随身携带简易宣传单开展入户普法,重点在纠纷多发村做好宣讲。利用村部公示栏、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张贴主题海报,借村民代表会、党员大会穿插简短宣讲,并通过村级微信群每周转发通俗知识点,做到学习有记录、宣传有照片、资料有留存。



孤店子司法所深入社区、村庄、集市开展专项普法,坚持贴近群众、服务民生,用家常话解读核心条款,重点讲解民族团结法定责任、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法律内涵以及禁止破坏民族团结的各类行为。针对少数民族、老年人、流动人口、商户等不同群体开展上门宣讲,耐心倾听诉求,细致排查民族邻里之间的矛盾隐患,现场疏导情绪、化解微小纠纷,从源头防范不稳定因素,推动各族群众在法治框架下和睦相处、共建共享。



此次系列宣传活动,各司法所立足基层、贴近群众,有效提升了辖区各族群众的民族团结法治意识,营造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法治氛围。下一步,昌邑区司法局将持续推动民族团结普法常态化,创新宣传方式,深耕基层民族团结法治建设,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夯实法治根基。



初审:韩宇欣

复审:徐婧

终审:赵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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