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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法官、警官携手共同抵制“校园欺凌”

为了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成效,让学生们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冰凌花”未检团队主动与桦甸市人民法院、桦甸市公安局取得联系,开展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送法进校园活动。

3月26日,在桦甸市第二实验小学,政法各部门的法治副校长们,以检察官、法官、警官的身份共同出现在送法进校园的课堂上,让学生们感受法治魅力,坚决向校园欺凌说“不”。

“啊?给同学恶意起外号进行嘲笑,也是校园欺凌的一种方式,检察官说这是言语欺凌,那我以后可不能随便给同学起外号了!”张同学在课后交流中说道。

课堂上,检察官结合社会关注度高的校园欺凌案例及《第二十条》中关于校园欺凌的影视题材,给同学们层层递进地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危害、刑事责任年龄划分、常见校园欺凌的刑法罪名、正当防卫和防范校园欺凌小妙招,同学们积极探讨和思考,抢着举手回答检察官的提问。

“检察官,如果我遇到不开心的事儿,有个宣泄小方法,就是跑到没人的地方大声喊出来,不能以校园欺凌的方式对同学宣泄”,李同学回答道。

讲课过程中,桦甸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就校园欺凌是否承担民事责任,以及如何区分民事责任年龄的界限等问题进行讲解;桦甸市公安局的警官现场讲授了如何使用警用装备,并现场向学生们教授了防身术,引发同学们阵阵掌声。

授课结束后,检察官带领全体师生进行了反校园欺凌宣誓,在洪亮的宣誓声中,一颗颗拒绝校园欺凌的法治种子被深深地埋进了同学们的心中。法治课结束后,检察官给学生代表赠送了40册法律书籍。

截至目前,在本轮开展的送法进校园活动中,桦甸市人民检察院共组织进校园19次,其中,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11次,参与学生数3200余人,赠阅法治书籍560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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