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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小案不小办——磐石市人民检察院集中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为深入推进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类型犯罪,促进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着力守护人民群众良好的生活环境。近日,磐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以“听证普法+增殖放流+协同联动”模式,成功集中办理一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助力辖区水域生态环境资源综合保护。


听证普法进乡村


    磐石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增强办案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以案释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大水产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决定对17名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地的村委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以及农业农村局、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村委会干部、律师代表、参加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认定充分听取了听证员、农业农村局与侦查机关意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相关证据、法律适用、禁渔期电鱼对生态环境危害等情况,从法、理、情角度阐明了拟对董某某等17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经评议,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决定。

    同时,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一些村民对禁渔期、禁渔区及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工具等存在一定的认知盲区。为更好宣讲法律知识,邀请部分村民代表现场旁听。承办检察官通过以案说法,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保护行动,让群众在家门口“面对面”获得法治教育,使公开听证会延伸为“零距离”的法治宣讲会。

增殖放流护生态

    

    听证会结束后,在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监督见证下,组织犯罪嫌疑人到辉发河河段流域将1000余尾鱼苗投放到河中。在鱼苗增殖放流现场和周边村屯,检察官结合办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向围观和附近村屯的村民释法解惑,宣传禁渔期禁捕的相关规定、非法捕捞对生态的破坏性以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告诫大家不要实施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守护美丽家园。 


协同联动促治理


    渔业资源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为切实保护我市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磐石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积极延伸监督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座谈会,会上就如何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监管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等问题进行商讨并达成共识,检察机关还提出可操作性较强的建议。

   下一步,磐石市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将以轻罪治理为着力点,深化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把小案办好,把为人民司法办实,努力让司法力度和温度可感可触,直抵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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