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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评论①|深刻认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重要意义 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法学会在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推动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创新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已经成为法学会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国“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搭建的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法治实践平台。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履职尽责,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


  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法学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要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迈上新征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整体向好。同时也必须看到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社会矛盾纠纷较多,发现、防范、处置难度大。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鲜明时代特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和基层服务站点建设是法学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实践。我们要扎实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持续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助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和国家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为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法学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重要实践


    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必须把群团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使之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中国法学会是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是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管理机构编制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22家群众团体之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强调,要支持法学会动员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社会治理工作;积极推动法学会组织建设,实现县级以上行政区法学会组织全覆盖;进一步发挥法学会在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自1982年恢复重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法学会建设得到长足发展,组织建设成效显著。1982年中国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时,地方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团体会员。2009年中国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时,地方法学会明确为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法学会组织完成省级全覆盖。2013年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时,地市级法学会建设得到全面加强。2019年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着眼夯实基础加强组织建设,县级法学会建设全面推进。截至2023年底,全国县级以上法学会组织增长到3225个,县级法学会实现全覆盖。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县级法学会工作在法学会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县级法学会实现全覆盖,这既是法学会组织建设取得的成绩,更对法学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县级层面的法学会编制有限,“有为才能有位”,各级法学会特别是县级法学会全覆盖后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至关重要。“郡县治,天下安。”实践充分表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各级法学会有效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抓手,更是破解县级法学会履职难题的“金钥匙”。我们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保持和增强法学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为党分忧、为民谋利,扎实做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带动各级法学会特别是县级法学会工作实现整体提升、取得更大成效,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贡献。

 三、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法学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的重要论述的重要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机关的意识。”中国法学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中国法学会的前身是新法学研究会、新政治学研究会和中国政治法律学会。1949年6月,新法学研究会由董必武、林伯渠等90余人发起成立,是召开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的发起单位之一。1982年7月,中国法学会召开恢复后的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邓小平同志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了全体代表。1997年1月,中国法学会举行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江泽民同志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全体代表,江泽民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2003年11月和2009年1月,中国法学会举行第五次、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胡锦涛同志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到会祝贺。2013年11月和2019年3月,中国法学会举行第七次、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到会祝贺。一路走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国法学会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始终与党同心、跟党奋斗,始终强调政治、突出法治,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法治建设伟大实践中奋勇拼搏、建功立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学会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学会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党中央先后印发一系列重要文件对法学会工作作出部署,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法学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中国法学会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首先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作为法学会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我们要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法学会的政治机关定位,团结引领包括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在内的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充分发挥全体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政治职责,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做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法学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的重要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培育壮大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强调,要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切实加强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学理论研究,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不做西方理论的“搬运工”,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当前中国法学会管理的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有51个,基本覆盖法学主要学科和专门领域;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有个人会员82万余名,团体会员2.4万余个,基本覆盖法治工作各条战线。实践证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是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把科研成果应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的重要途径。一段时间以来,中国法学会充分发挥法治智库作用,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等通过立法专家咨询会积极服务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2019年11月以来召开130余场立法专家咨询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深度参与研讨,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等部门以及相关部委提供400多万字的立法咨询报告,得到高度评价。我们要充分发挥学术团体引领职能,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党委和政府“四个重大”等工作,不断提升服务科学决策和法治实践的能力水平,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法治力量。
  

   五、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法学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重要实践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规定了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规定,“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2020年吉林省委印发《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指出,“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法学会等单位”,明确了法学会政法单位的性质,并将“加强对同级法学会的领导和管理,推进和支持法学会参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法治领域的工作”写入实施细则。2004年以来,中央政法委多次印发、转发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有关意见,支持法学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保障法学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中央政法委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多次就法学会工作进行部署,并明确中国法学会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牵头单位。有的省平安建设条例明确要求,各级法学会应当完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为平安建设有关重大决策、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提出专业咨询意见。有的省平安建设条例明确规定,各级法学会应当完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为平安建设重点工作提出专业咨询意见。有的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明确规定,充分发挥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作为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学会,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决策部署,努力服务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我们要聚焦服务政法工作现代化,深入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和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吸引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好服务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为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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