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工作行动部署,充分发挥林区法院审判职能,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有力助推延边林业绿色转型发展,日前,该院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三抓”行动部署为全州林业经济绿色转型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分七个方面22条,对各林区法院、各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充分发挥林区法院审判职能提出具体要求。
当前,延边林业正在按照“打好绿色牌,念好山水经”的发展理念,落实“绿色崛起、绿色赶超、绿色进位”的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以林业为基础,守住绿水青山;以林区为载体,做大金山银山;以林业工人为根本,保障改善民生,率先加快森林采伐工业向‘山水’产业转型;资源规模向税源规模转型;产业产值向绿色价值转型;守着‘绿水青山’苦熬向打造‘金山银山’致富转型”的发展思路,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延边林区特色、长白山林区特点的绿色转型发展道路。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林区法院在“三抓”行动中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依法惩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要充分发挥林区法院在“三抓”行动中规范市场行为的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好国有企业改制、破产案件;依法保障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好涉林案件。
要充分发挥林区法院在“三抓”行动中规范行政行为的职能。着力抓好涉企行政案件的审理;依法审理涉及环境资源的行政案件;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要充分发挥林区法院在“三抓”行动中保障权利实现的职能。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慎重执行重点项目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慎重做好涉及重点企业为被执行人的财产保全工作。
要充分发挥林区法院在“三抓”行动中司法服务保障的职能。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涉及企业的案件,林区法院要建立从立案到执行的“绿色通道”,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强化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建立与企业联系制度;强化司法建议功能。
要充分展现林区法官在“三抓”行动中的良好执法形象。深化法治理念教育,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严禁利用办案之机向企业吃、拿、卡、要、报,严禁利用工作关系接受企业提供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向企业借用交通、通讯工具;加大对诉讼费收取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收费规定的,除责令退还外,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进一步完善工作奖惩机制,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营造人人支持经济发
《意见》共分七个方面22条,对各林区法院、各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充分发挥林区法院审判职能提出具体要求。
当前,延边林业正在按照“打好绿色牌,念好山水经”的发展理念,落实“绿色崛起、绿色赶超、绿色进位”的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以林业为基础,守住绿水青山;以林区为载体,做大金山银山;以林业工人为根本,保障改善民生,率先加快森林采伐工业向‘山水’产业转型;资源规模向税源规模转型;产业产值向绿色价值转型;守着‘绿水青山’苦熬向打造‘金山银山’致富转型”的发展思路,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延边林区特色、长白山林区特点的绿色转型发展道路。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林区法院在“三抓”行动中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依法惩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行为;进一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要充分发挥林区法院在“三抓”行动中规范市场行为的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好国有企业改制、破产案件;依法保障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好涉林案件。
要充分发挥林区法院在“三抓”行动中规范行政行为的职能。着力抓好涉企行政案件的审理;依法审理涉及环境资源的行政案件;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要充分发挥林区法院在“三抓”行动中保障权利实现的职能。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慎重执行重点项目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慎重做好涉及重点企业为被执行人的财产保全工作。
要充分发挥林区法院在“三抓”行动中司法服务保障的职能。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涉及企业的案件,林区法院要建立从立案到执行的“绿色通道”,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强化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建立与企业联系制度;强化司法建议功能。
要充分展现林区法官在“三抓”行动中的良好执法形象。深化法治理念教育,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严禁利用办案之机向企业吃、拿、卡、要、报,严禁利用工作关系接受企业提供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向企业借用交通、通讯工具;加大对诉讼费收取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收费规定的,除责令退还外,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进一步完善工作奖惩机制,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营造人人支持经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