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汪清县公安局林保分局综合运用走访排查、信息研判、审讯突破等手段,剥茧抽丝,成功侦破一起特大团伙盗伐林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丁某、王某、黄某等团伙人员7人,有力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扑空——盗伐现场一片狼藉,疑犯不见踪影
1月4日,汪清县公安局林保分局接到上屯湿地护林员报案称:位于春阳镇下大肚川村后山,有人通过盗伐林木,大量加工木屑,请求迅速出警抓人破案。接报后,汪清县公安局林保分局迅速组织上屯湿地派出所警力赶赴现场,但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盗伐现场已人去楼空,只遗留了部分伐根和散落的木屑。由于时间仓促,民警初步鉴定了这处位于天桥岭镇50林班1小班内的被盗伐林地的盗伐面积、林木蓄积量和出材量,发现被伐树种均为柞树。
介于现场遗留伐根数量较多的情况,派出所所长李阳立即将案情层报到县局党组。接到警情报告后,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元龙哲高度重视,要求林保分局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由林保分局局长王大伟组织精干警力围绕该林班出现的盗伐情况、现场及周边区域开展调查工作。
调查——为求破案分兵三路,民警艰难取证
由于林业案件都发生于深山林区,人员稀少,没有监控等现代化设备,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困难,刚履新上任的林保分局局长王大伟凭借丰富的侦查经验和直觉,认为这伙人不简单,不但地面熟、手法快、还具备一定反侦察意识,“守株待兔”不如主动出击,他当即决定分兵三路,并向各组布置了相关任务和要求。
第一组侦查员经过不懈的摸排走访,发现在盗伐人员的必经之路上有一处民用监控摄像头,但由于像素和监控拍摄角度、距离等原因,该处监控拍摄的画面仅能依稀看清一点经过该段路口的车辆画面,但仅是如此,也足以让侦查员大致判断出盗伐人员使用车辆情况。但一组面临的问题也随之出现,就是该监控因为使用不当,导致快进和日期调节功能失效,要想播放过往车辆录像,民警不得不一秒一秒的观看录像,不能错过每个细节。
就在以一组按部就班查看录像时,第二组侦查民警顺着集材的道路,发现了另一处疑似被盗伐林木的案发现场,第二案发现场也位于天桥岭镇辖区,采伐现场随处可见新伐的伐根,并有少量逃离现场时所遗留下的木材。经调取林权证,民警找到了该处山场承包人王大实(化名),通过了解,民警发现承包山场的王大实,对采伐一事并不知情,再次断定这也是一起盗伐林木现场,根据路线和现场情况,两处盗伐案件极有可能是同一伙人干的。
第三组侦查民警对锯末子的交易市场进行走访,但由于春阳镇、天桥岭镇处于林区,大多数人家都种植木耳,所以锯末子交易量大,侦查员排除万难正在从锯末子的来源以及销售方面追查线索。
突破——监控发现车辆轨迹,贼影山村显形
就在案件似乎陷于僵局的时候,第一组负责查看视频监控的民警传来了好消息,该组发现某日早晨六点钟左右,有五台疑似集材的拖拉机从此路段经过,并于当日的下午三点多返回。这条消息极大鼓舞了专案组民警,因为从车辆和作案时间上研判,这伙人极有可能就是他们追踪的一众盗伐林木嫌疑人。
上屯湿地派出所所长李阳立即带领民警围绕五台拖拉机上下山时间,和车辆轨迹进行调查,民警发现监控路段所在的下大肚川村位于春阳镇与天桥岭镇中间,在调取了春阳镇、天桥岭镇的卡口视频,并未发现有可疑的拖拉机经过。五台拖拉机具体是从哪个地方出来的,一时间竟无法确定。
李阳将情况汇报给分局领导,王大伟立即与参战民警进行了案件分析研讨会。通过讨论,大家忽然间在地图上发现,在下大肚川村与天桥岭镇中间还有一个村子——天山村。根据其余两组侦查员摸排回来线索集中反映,采伐集材人员应该就是天桥岭镇人,并有极大可能就在天山村居住,这个不起眼的小村子,似乎一下让所有案件线索变串联起来,案件突破变得顺理成章。
收网——滥伐团伙悉数归案,如实供诉罪状
专案组立即撒网对该村进行布控,其中一组已经民警悄悄对天山村从事木业的人员展开了调查。不出一日,疑似盗伐林木人员的五台拖拉机进入了警方视野,经查,开拖拉机的人员为天桥岭镇天山村村民时、王某、黄某和王某某,尚有一人身份暂未确定。在确定了四名嫌疑人后,专案组决定先对这四名嫌疑人进行抓捕。
2019年1月21日晚21时许,收网行动展开,警方在天桥岭镇天山村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某、黄某三人,嫌疑人时某当时未在家中,但随后由村书记带领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讯问初期,落网的四人巧舌如簧、百般抵赖,口径一致的拒不承认还有其他团伙成员,在经过一番斗智斗勇后,四名犯罪嫌疑人终于吐口,还有一名盗伐嫌疑人是时某的亲属,为罗子沟镇上河村村民朱某,此时的朱某也已听到风声,迫于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至此,此案参与采伐五人全部到案,并如实供诉了五人于2018年12月末至2019年1月4日期间,受雇于天桥岭镇天平村的丁某某,以牟利为目的,非法采伐林木的违法犯罪事实。
涉案雇主丁某某在案发后早已畏罪潜逃,此时已无丁照某某的任何消息,随后,汪清警方对丁某某进行了网上通缉。犯罪嫌疑人丁某某于2019年2月19日,迫于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于2018年12月末至2019年1月4日期间,伙同天桥岭镇天平村王小歪(化名),盗伐王小歪哥哥王大实(化名)山场林木的违法犯罪事实。随后王小歪也被传唤到案,并交代了其与丁某某盗伐自己哥哥王大实山场的林木,并雇佣任某某加工锯沫子的犯罪事实。
最终警方查明,天桥岭镇居民丁某某伙同王小歪(化名),以牟利为目的,私自在天桥岭镇50林班1、2小班内,雇佣采伐工时某、王某、王某某、黄某某、朱某某盗伐天然林柞木蓄积239.693立方米,出材169.2062立方米。盗伐期间,丁某某负责组织采伐、集材人员,王小歪负责组织加工锯沫子人员并负责销售锯沫子。林木被全部加工成木屑,除现场遗留下的390袋木屑外,其余均已销售。
至此,一个集采运销一条龙盗伐团伙被汪清县公安局全部打掉,丁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扑空——盗伐现场一片狼藉,疑犯不见踪影
1月4日,汪清县公安局林保分局接到上屯湿地护林员报案称:位于春阳镇下大肚川村后山,有人通过盗伐林木,大量加工木屑,请求迅速出警抓人破案。接报后,汪清县公安局林保分局迅速组织上屯湿地派出所警力赶赴现场,但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盗伐现场已人去楼空,只遗留了部分伐根和散落的木屑。由于时间仓促,民警初步鉴定了这处位于天桥岭镇50林班1小班内的被盗伐林地的盗伐面积、林木蓄积量和出材量,发现被伐树种均为柞树。
介于现场遗留伐根数量较多的情况,派出所所长李阳立即将案情层报到县局党组。接到警情报告后,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元龙哲高度重视,要求林保分局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由林保分局局长王大伟组织精干警力围绕该林班出现的盗伐情况、现场及周边区域开展调查工作。
调查——为求破案分兵三路,民警艰难取证
由于林业案件都发生于深山林区,人员稀少,没有监控等现代化设备,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困难,刚履新上任的林保分局局长王大伟凭借丰富的侦查经验和直觉,认为这伙人不简单,不但地面熟、手法快、还具备一定反侦察意识,“守株待兔”不如主动出击,他当即决定分兵三路,并向各组布置了相关任务和要求。
第一组侦查员经过不懈的摸排走访,发现在盗伐人员的必经之路上有一处民用监控摄像头,但由于像素和监控拍摄角度、距离等原因,该处监控拍摄的画面仅能依稀看清一点经过该段路口的车辆画面,但仅是如此,也足以让侦查员大致判断出盗伐人员使用车辆情况。但一组面临的问题也随之出现,就是该监控因为使用不当,导致快进和日期调节功能失效,要想播放过往车辆录像,民警不得不一秒一秒的观看录像,不能错过每个细节。
就在以一组按部就班查看录像时,第二组侦查民警顺着集材的道路,发现了另一处疑似被盗伐林木的案发现场,第二案发现场也位于天桥岭镇辖区,采伐现场随处可见新伐的伐根,并有少量逃离现场时所遗留下的木材。经调取林权证,民警找到了该处山场承包人王大实(化名),通过了解,民警发现承包山场的王大实,对采伐一事并不知情,再次断定这也是一起盗伐林木现场,根据路线和现场情况,两处盗伐案件极有可能是同一伙人干的。
第三组侦查民警对锯末子的交易市场进行走访,但由于春阳镇、天桥岭镇处于林区,大多数人家都种植木耳,所以锯末子交易量大,侦查员排除万难正在从锯末子的来源以及销售方面追查线索。
突破——监控发现车辆轨迹,贼影山村显形
就在案件似乎陷于僵局的时候,第一组负责查看视频监控的民警传来了好消息,该组发现某日早晨六点钟左右,有五台疑似集材的拖拉机从此路段经过,并于当日的下午三点多返回。这条消息极大鼓舞了专案组民警,因为从车辆和作案时间上研判,这伙人极有可能就是他们追踪的一众盗伐林木嫌疑人。
上屯湿地派出所所长李阳立即带领民警围绕五台拖拉机上下山时间,和车辆轨迹进行调查,民警发现监控路段所在的下大肚川村位于春阳镇与天桥岭镇中间,在调取了春阳镇、天桥岭镇的卡口视频,并未发现有可疑的拖拉机经过。五台拖拉机具体是从哪个地方出来的,一时间竟无法确定。
李阳将情况汇报给分局领导,王大伟立即与参战民警进行了案件分析研讨会。通过讨论,大家忽然间在地图上发现,在下大肚川村与天桥岭镇中间还有一个村子——天山村。根据其余两组侦查员摸排回来线索集中反映,采伐集材人员应该就是天桥岭镇人,并有极大可能就在天山村居住,这个不起眼的小村子,似乎一下让所有案件线索变串联起来,案件突破变得顺理成章。
收网——滥伐团伙悉数归案,如实供诉罪状
专案组立即撒网对该村进行布控,其中一组已经民警悄悄对天山村从事木业的人员展开了调查。不出一日,疑似盗伐林木人员的五台拖拉机进入了警方视野,经查,开拖拉机的人员为天桥岭镇天山村村民时、王某、黄某和王某某,尚有一人身份暂未确定。在确定了四名嫌疑人后,专案组决定先对这四名嫌疑人进行抓捕。
2019年1月21日晚21时许,收网行动展开,警方在天桥岭镇天山村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某、黄某三人,嫌疑人时某当时未在家中,但随后由村书记带领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讯问初期,落网的四人巧舌如簧、百般抵赖,口径一致的拒不承认还有其他团伙成员,在经过一番斗智斗勇后,四名犯罪嫌疑人终于吐口,还有一名盗伐嫌疑人是时某的亲属,为罗子沟镇上河村村民朱某,此时的朱某也已听到风声,迫于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至此,此案参与采伐五人全部到案,并如实供诉了五人于2018年12月末至2019年1月4日期间,受雇于天桥岭镇天平村的丁某某,以牟利为目的,非法采伐林木的违法犯罪事实。
涉案雇主丁某某在案发后早已畏罪潜逃,此时已无丁照某某的任何消息,随后,汪清警方对丁某某进行了网上通缉。犯罪嫌疑人丁某某于2019年2月19日,迫于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于2018年12月末至2019年1月4日期间,伙同天桥岭镇天平村王小歪(化名),盗伐王小歪哥哥王大实(化名)山场林木的违法犯罪事实。随后王小歪也被传唤到案,并交代了其与丁某某盗伐自己哥哥王大实山场的林木,并雇佣任某某加工锯沫子的犯罪事实。
最终警方查明,天桥岭镇居民丁某某伙同王小歪(化名),以牟利为目的,私自在天桥岭镇50林班1、2小班内,雇佣采伐工时某、王某、王某某、黄某某、朱某某盗伐天然林柞木蓄积239.693立方米,出材169.2062立方米。盗伐期间,丁某某负责组织采伐、集材人员,王小歪负责组织加工锯沫子人员并负责销售锯沫子。林木被全部加工成木屑,除现场遗留下的390袋木屑外,其余均已销售。
至此,一个集采运销一条龙盗伐团伙被汪清县公安局全部打掉,丁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