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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干湖生态环境资源、生态旅游法庭揭牌成立

12月28日,查干湖生态环境资源法庭和生态旅游法庭在查干湖风景区揭牌成立。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出席揭牌仪式,并调研查干湖人民法庭建设,看望法庭干警。他强调,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推进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和旅游审判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准确认识司法权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中的角色定位,推进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度提高环境资源违法成本。要积极开辟旅游纠纷审理绿色通道,建立法庭与旅游管理等部门畅通高效的联动机制,构建多元共治体系。要坚持“走出去”,积极发挥法院社会功能,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绿色经济发展,切实保护好“查干湖”这块金子招牌。



查干湖大部位于吉林省西北部的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境内,处于嫩江与霍林河交汇的水网地区,蓄水6亿多立方米,是吉林省内最大的天然湖泊。2007年8月1日,查干湖经国务院批准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查干湖风景区是国家AAAA级景区,以查干湖冬捕为标志的渔猎文化也成为文化遗产之一,2018年接待旅游人数超过200万人次。


“绿水青山、冰天雪地都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和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专门设置环境资源审判庭。今年12月10日,省法院批复同意前郭县人民法院在查干湖人民法庭加挂查干湖生态环境资源法庭、查干湖生态旅游法庭牌子,在原有职能基础上,突出环境资源和生态旅游专业化审判,有力服务保障查干湖生态文明建设。

查干湖生态环境资源和生态旅游法庭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将立足查干湖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公正、高效审理好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和旅游案件,妥善衡平人身财产利益、环境公共利益、企业经营利益等各层次冲突,并通过环境资源民事诉讼,进一步提高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力争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旅游经济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打造生态旅游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吉林品牌”,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美丽中国“吉林样板”作出积极贡献。‍


据介绍,生态环境资源法庭审判职能包括审理和执行县域内涉及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民事案件,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行政案件;审查关于污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生态修复方案、协议的合理性和可诉性;依法监督生态环境修复过程中义务人履行相应义务,对拒不履行义务的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同时,针对在审理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中所发现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发送司法建议。生态旅游法庭审判职能包括依法审理查干湖旅游风景区内因旅游引发的纠纷以及其他需要法庭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多元调处非诉旅游纠纷,以及为查干湖生态旅游的健康发展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查干湖人民法庭庭长魏明远表示,“查干湖生态环境资源法庭、生态旅游法庭将积极发挥社会功能,承载宣传环保理念,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查干湖环境资源保护及生态旅游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服务,不断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共治,用实际行动守护好查干湖这块金字招牌”。


松原市委书记王子联,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青,省法院副院长吕岩峰,相关部门负责人,松原中院院长李永秋等参加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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