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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办理后,矛盾彻底化解,彼此不再有谁怨恨谁的想法”

在基层行现场采访中,敦化市人民检察院的姜恩禹检察官和记者们讲到了一起涉嫌盗窃罪的刑事案件,案情简单,但在这起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背后,检察官娓娓道来的说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细节和意义。

案件回顾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于2020年7月15日在敦化市某大卖场,趁老板刘某某没注意,将其放在水果摊上的手机拿走。经价格认证部门认证手机价值人民币2600元,案发后手机追返失主。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对其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经过检调对接进行了调解,并公开听证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对其做出不起诉处理。

该案移送致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告知了张某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在确定其构成盗窃罪的情况下,检察官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让她对自己的行为真心悔过、认罪认罚,希望得到从宽处理。

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敦化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检调对接,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犯罪嫌疑人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受害方也表示谅解。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犯罪嫌疑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客观、真实、自愿的选择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后,该院通过公开听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处理。

这是每一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缩影

姜检察官介绍到,自2019年5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开展以来,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办结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635件1009人。2020年截至目前,共审结案件376件696人,适用认罪认罚366件645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人)达到92.67%,律师见证率100%,量刑建议采纳率96.3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7.08%。

制度优势的理解

姜检察官讲到,办理司法案件要综合考虑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不仅仅是判处相应的刑罚那么简单,还要从具体案件出发。在办理这么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案件中,他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优势和突出效果在具体办案实践中,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可以减少社会对抗,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可以降低司法人员工作量,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三是可以促成双方和解,简化流程,适用特别程序,批量完成案件办理,解决司法机关长期以来案多人少的矛盾。 


四是获得被害人谅解,得到从宽处罚,处理后不予申诉,判决后不予上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用老百姓的话来讲,就是“案件办理后,矛盾彻底化解,彼此不再有谁怨恨谁的想法”,真正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检察官介绍

姜恩禹,1994年到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专职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从检26年,一直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办理刑事案件2000余件,重特大案件2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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