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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出面解土地争端 邻里和解促和睦相处

为贯彻中央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根据吉林省政法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全省政法系统“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的指导精神,梨树县人民法院以司法审判工作为切入点,走进基层,贴近群众,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服务。

梨树县十家堡镇龙湾村村民张某和刘某是邻居,承包田相邻,双方土地边界纠纷已久,且矛盾尖锐,该村干部多次组织协调都未能彻底化解。梨树县法院第一时间与该村书记高某取得联系,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迅速安排后续调解工作。

4月15日,梨树法院专职委员宋志军、法官赵艳平、姜凤欢组织当事人双方在十家堡镇龙湾村村民委员会对上述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初期,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张某表示其应分土地22垄,实际是21垄,是刘某占了他家的一条垄。而另一方的刘某则表示其应分土地94垄,实际耕种是93垄,自己家也少一条垄。面对双方互不相让的局面,经法院工作人员的提议,双方对各自的土地进行了实际面积的测量。测量结果显示张某家的土地虽只有21垄,但实际面积和应分面积一致。刘某家的土地也与应分土地面积几乎一致。

在经过实际测量后,知道自己的土地没有被他人占用的张某的情绪平静了很多,说道:“我们老百姓一辈子就指着土地生活,虽然我们也不愿意打官司,但是土地是我们的命呀,现在我知道我家地的米数没差,也就没啥计较的了。另外我们两家是邻居,我往路上倒水的行为影响了他们家的通行,以后这个情况肯定不会有了。”听到张某这么说,刘某也说道“我们两家做邻居已经30年左右了,之前因为我家放柴火的问题还和他家发生过争执,现在土地的问题解决了,后期我也会把玉米秸秆堆放在不碍事的地方,不能再因影响这个问题邻居和睦相处。” 最后,张某和刘某的土地矛盾、邻里琐事纠纷都得到妥善解决,二人握手言和,调解工作圆满完成。

开展为民实践活动,是深化作风建设和改善政法队伍形象的重要载体。梨树县法院将聚焦“十百千万”任务,通过开展基层矛盾排查化解、入户走访对接等形式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实际困难,消除矛盾隐患,争取将“保护黑土地”活动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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