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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传票,忘记开庭?法院:长点心吧!

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但是在庭审过程中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原、被告均未出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9月2日上午9时,是原告梁某与被告杨某、陈某借贷纠纷一案的开庭时间。眼看庭审就要开始,可是原告与被告席均空无一人。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结果让人哭笑不得,二人都忘记了开庭时间,拿到法院传票也没有仔细阅读,更是将法院工作人员的提醒抛之脑后。法官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虽然无奈,但是也告知双方当事人尽快到庭进行庭审,将双方矛盾纠纷尽快解决。原、被告在电话中也表示是自己的疏忽,9时15分,二人来到法院,法官现场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缺席庭审的后果和损失详细陈述,二人也深表歉意,一段小插曲过后,庭审开始。

原告与被告二人是朋友关系,被告二人经营了一家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由于经营需要,从2018年开始多次向原告梁某借款共78万元,但该笔款项一直没有偿还,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推托,现依法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偿还78万元欠款。


针对案件事实和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二人没有异议,均表示认可。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双方同意协商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表示在2022年2月末还清原告78万元欠款,并且诉讼费和保全费也一起负担。原告对此没有意见,至此一场民间借贷纠纷就此被化解。

法官提醒:法院在庭审时极少遇到原告不出席庭审的情况,一旦遇到基本上就是忘记开庭时间,或者不知道开庭时间,就像本案原、被告一样。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同时也是一种浪费诉讼成本的行为。所以希望前来法院起诉应诉的当事人,一定要记好开庭时间,提前准备好证据材料,节省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用最少的时间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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