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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多“跑路” 一键即送达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司法便民渠道,着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努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工作目标。近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以电子送达的方式,为身处外地的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据了解,当事人郭某系某药业公司销售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郭某遂将用人单位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支持郭某的诉讼请求,该药业公司不服,上诉至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一方当事人身处外地,无法及时回到辽源参加庭审,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决定通过互联网在线庭审及调解,并达成调解意向。
   

近日,用人单位依约向当事人郭某一次性支付了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郭某也向法院提交了撤回起诉申请。至此,双方的劳动争议彻底解决。因准予撤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无法及时送达至身处外地的当事人手中,办案法官与当事人沟通后,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将民事裁定书第一时间送达到当事人手中。收到裁定书的当事人表示,电子送达裁判文书的方式大大节省了时间成本,同时向法官全程在线诉讼、在线审理、在线送达的便民举措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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