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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精办解民忧 耐心调解化矛盾

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件因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但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漏水的原因并不明确,那么水到底从何处而来呢?又是谁应该承担责任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某药房在某小区门市房屋中进行经营活动,今年3月,店员开门后发现店内东北侧玻璃展示柜变身“落汤鸡”,展示柜附近的药品均被水浸泡,造成药品损失。该药房遂将该小区供热公司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损失3万余元。

庭审的过程并不顺利,供热公司否认是其管道漏水,物业公司则称不清楚漏水原因,不同意赔偿。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当即决定休庭,与原、被告双方共同前往漏水现场查看情况。经查看,发现漏水点上面并非住宅房屋,而是一口管道井。该管道井表面看来并无异常,询问的两家鉴定机构也表示无法查明原因。漏水的原因仿佛成为一个“谜团”,但是法官并没有放弃,而是仔细梳理案件情况,寻找漏水真相。

此后,法官走访了药房附近的邻居,二楼邻居称其家里当晚也有不明原因的水把屋子淹了,并且水是突然进来的。得到该线索后,法官向供热公司询问,在管道井内是否存在短时间内可以发出巨大水量的设备。供热公司称供热阀门具备条件,该阀门系由案外人改造,尚未移交供热部门。但经法官多次协调,供热公司愿意进行赔偿,并当场与药房达成赔偿协议,且给付了赔偿款。此案就此圆满调解解决,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宽城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妥善高效处理矛盾纠纷,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用心、用情、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感和对司法服务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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