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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抚养费 让爱不缺席

近日,磐石市人民法院烟筒山人民法庭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成功调处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王某与张某本为夫妻,育有一子,由于双方性格不合,于2013年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由父亲王某抚养,母亲张某不需要承担抚养费。随着孩子的成长,日常花销也发生了变化,王某的经济收入也有所下降,无法保证孩子的经济所需,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于是王某希望张某能够承担一部分抚养费。双方就抚养费问题未能达成一致,便来到法庭提起诉讼。

办案法官收到案件后,考虑到涉抚养费的案件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鉴于本案的特殊性,办案法官决定用温情调解的方式,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更是将重心放到了努力修复双方亲情关系上。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核实案件的相关情况。为实质化解矛盾,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张某情绪十分激动,针对孩子的探视及抚养费问题久争不下。为稳定双方情绪尽快解决问题,法官耐心向张某从法理上释明离婚后子女抚养方面的法律规定。同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张某明白其有抚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也向王某表明,从一个母亲的角度出发,希望能够见到孩子的渴望。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张某认识到了支付抚养费的必要性,王某也理解了张某的不易,双方打开心结。张某同意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王某也保证张某可以随时探望孩子并积极配合。至此,该起由抚养费引发的纠纷成功化解。

磐石法院始终牢固树立“家事亲人”理念,坚持融情于法,柔性化解,不断用法解决纠纷,用情化解矛盾,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彰显司法温度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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