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地方动态
地方动态
劳务受伤起纷争 年前调解化干戈

近年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于法有据、融情于理,做实做细调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原告杨某在被告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外墙维修、楼顶防水维修、外墙雨水管维修等工作,工资按日结算。一日,杨某在从事劳务工作时,由于折叠梯打滑导致杨某不慎从高处跌落,右膝摔伤,医院诊断为右侧胫骨平台骨折,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因双方协商未果,杨某将物业公司诉至九台法院。

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原告认为受伤的直接原因是被告提供的折叠梯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因此被告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则认为折叠梯并不存在安全隐患,且现在仍在使用,折叠梯不是导致原告摔伤的主要原因,原告在劳动过程中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本身存在过错。

承办法官张铃捷深知,简单的判决虽能结案,却可能无法真正化解双方心结,不利于当事人权益的全面保障。于是,法官积极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通过释法说理帮助双方从法律角度明晰案情、划分责任。经过数小时耐心调解,双方态度逐渐缓和。

最终,在法官见证下,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约定日期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各项损失八万元整,原告放弃其它诉讼请求。至此,纠纷圆满解决。


分享到:
吉林省长安网
吉林省长安网

主办单位: 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 吉ICP备10201797号-3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