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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司法智慧 化解邻里纠纷


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桃源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该案中,办案法官吴世豪充分发挥居中调解、平衡利益的关键作用,通过及时核实情况、联动社区、组织调解等一系列措施,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维护了邻里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王某与冯某、林某(林某系冯某儿子)是楼上楼下的邻居。2024年4月,林某家的太阳能热水器水管漏水,水流到了王某家中。由于王某长期不在此房居住,林某第一时间联系了她,并帮忙搬出物品。林某表示愿意维修或赔偿,但双方对损失范围和赔偿金额存在分歧。王某认为家中多处受损,而林某仅承认棚顶损失是由漏水造成,其他损坏则认为是王某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桃源法庭。

案件庭审中,王某出示室内照片证明损失情况,可被告并不认可,王某随后申请司法鉴定。因案件诉讼标的较小,损失价值可能与鉴定费用大致相同,办案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王某要求赔偿5000元,被告认为过高,调解陷入僵局。案件进入鉴定程序后,法官组织原告、被告共同前往受损房屋,共同对损失范围进行确定,然而现场踏查结束后,又出现了新的状况——原告丈夫开车从被告代理人郭某身边驶过时,郭某认为原告丈夫驾车时有故意恐吓的行为并报警,这使得原本复杂的纠纷变得更加棘手。

面对这一突发情况,办案法官迅速反应,在桃源法庭庭长赵鑫的带领下,及时与原告代理人沟通核实情况,迅速部署调解方案,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与社区联动,密切关注当事人动态。最终,双方就赔偿价格达成一致。

2025年2月25日,在南关区洪城街道办事处六楼,通过“背对背”调解的方式,被告现场赔付3500元现金给原告。调解当日下午,原告及其丈夫还为办案法官赠送了锦旗。原来,原告丈夫当时着急去接孩子,并非故意恐吓,经法官劝导,他也表示若见到郭某会说明情况。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更向社会传递了法治的力量和温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南关法院将继续以高度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准确把握风险挑战,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安全、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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