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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面”调解涉企纠纷 助力企业“破茧重生”


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合心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期间,原告某不锈钢材料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了数份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应钢材,被告在收到原告开具的发票后,于90日内按发票金额向原告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供货义务,为被告供应了价值2911347.4元的钢材,但截至目前,被告仅支付了255万元货款,尚欠361347.4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拒不付款,无奈之下,原告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黄晓颖详细查阅了卷宗材料,经过深入研判分析,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若能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既能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又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法官遂主动与双方企业联系,深入了解案情,耐心倾听双方的心声。沟通中,被告企业表示,不是不想付款,而是公司目前确实资金紧张,暂时无力支付。原告企业则表示,被告企业长期拖欠货款已对其经营造成了影响,如果被告能支付欠款,原告愿意做出适当让步,并且有意愿参与调解。

知晓原告、被告态度后,为实质化解纠纷,法官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面对面”调解的方式共同商议解决方案。调解过程中,法官从促进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以理性态度对待诉讼,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一方面,法官向被告公司释法明理,详细说明长期拖欠货款将承担的法律责任,提示其拒不给付货款可能导致列入失信名单、影响招投标等后果;另一方面引导原告公司换位思考,给予被告公司一定的资金周转时间。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公司承诺将拖欠的货款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还清,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此案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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