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案件中,曾自由恋爱步入婚姻的夫妻二人,因婚后矛盾频发,最终选择分道扬镳。历经170余天,案件成功调解,不仅展现了法院在处理婚姻纠纷时的专业与耐心,也为类似案件的解决提供了有益借鉴。
原告与被告于2000年登记结婚,二人婚前为自由恋爱,婚后育有一子,后因观念差异等原因,频繁争吵,矛盾愈发尖锐,最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本案审理过程较长,期间困难重重。由于双方当事人对证据的真实性存在较大分歧,其中一方提出鉴定申请,且一方当事人不断声称有新的证据需要提供,并请求给予搜集证据的时间,导致案件审理进程多次受阻。鉴于案件事实繁杂,法院先后组织了三次庭审。案涉夫妻财产种类繁多、情况复杂,且已是双方第二次诉讼离婚,这些因素都给案件的处理带来了极大挑战。
承办法官在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调解是解决这一纠纷的最佳途径。在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接触的过程中,基于法官对二人性格的了解,坚定了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的决心。在长达数月的时间里,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从法律规定到人情事理,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工作。双方最终同意以调解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达成了一致意见。
尽管这段婚姻走到了尽头,但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如今,他们已各自开启新的生活。当事人对承办法官的工作态度和业务能力给予了高度认可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