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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里的菜苗长势正好


“要不是张法官把这层窗户纸捅破,我这大棚里的菜苗可就真要烂在地里了。”在榆树市人民法院环城人民法庭的调解室里,农户张某握着承办法官张翼的手连声道谢。

缘起:土地续约起纷争

2025年4月,73岁的杨某与56岁的张某因土地承包合同续签事宜争执不休。
“我在这块地上投了三万元建大棚,刚种的黄瓜、柿子苗都出苗了,他就坐地起价!”张某情绪激动地说。

杨某则反驳:“我租你这么多年了,现在合同到期涨点价怎么了?占着我的地还想压价?没这道理!”

原来,双方此前签订的5年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杨某提出每年上涨2000元承包费,张某认为对方是见自己搭建了温室大棚故意抬价,当场撂下狠话:“我不给钱,也不还地,就是霸占了,你能怎么着!”被激怒的杨某当即表示收回土地不再续租,双方矛盾迅速激化,杨某遂诉至法院。

躬行:田间地头寻解法

初春的阳光下,两座钢架大棚整齐排列,棚内嫩绿的黄瓜苗、柿子苗已长至半尺高。

“现在正是坐果关键期,若强行判决返还土地,不仅会导致张某的菜苗绝收,投入建设大棚的成本也将付诸东流,而杨某的土地短期内也难以重新发包,双方损失都不可估量。”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翼第一时间驱车前往涉案地块进行勘察。

在翻阅卷宗时,张翼注意到双方均为同村村民,此前合作关系良好。“农村土地纠纷往往掺杂情感因素,硬判不如巧解。”他当即确定“保苗优先”,兼顾“利益平衡”,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逐步化解矛盾。

巧解:法理相济释冰嫌

张翼先单独约见了杨某,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详细讲给他听:“法律规定承包到期后可以协商调整价格,但也得考虑对方的实际投入啊。您看这棚里的菜苗,再有不到三个月就能上市,现在要是收地,您的土地短期内也难以重新发包,损失可不小。”他语重心长,希望杨某能掂量掂量“拆棚翻地”的严重后果。杨某看着眼前可能发生的损失,心里的火气渐渐消了。

转过头,张翼又找到张某解释道:“合同到期后,发包方有权调整价格,这是合乎规定的。您建大棚确实有不少投入,但没提前和对方约定续租的事,这确实也是考虑不周的地方。”

“您看相邻村同等地块承包费已达每亩13000元,就算每年再涨2000元,您承包的地价格还是低于市场价。”在后续的调解中,张翼给张某带去了解到的本村其他土地的承包价格,并带着张某逐项核算大棚的建设成本与预期收益,让他清清楚楚地看到“拆棚”和“续租”之间巨大的损益差距,张某在引导下,态度慢慢软化。

经过多次调解,杨某松了口,同意将承包费每年只上涨1000元,张某也认识到了自己之前言行的不当,愿意为自己的冲动向杨某道歉。

“杨大哥,之前是我说话太冲了,您多担待。”在支付首期承包费时,张某主动将一沓现金递到杨某手中,脸上带着歉意。

杨某笑着接过钱:“都是乡里乡亲的,低头不见抬头见,为这点钱伤了和气不值当。”

两人当场续签了合同,并约定承包期至2030年。

如今,大棚里的菜苗长势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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