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并在庭审中融入法庭教育,着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本案中,未成年人小刘(化名)因盗窃他人放置在车内的手机,被检察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鉴于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为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庭审过程中,法官、检察官及辩护人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通过耐心引导展开法庭调查,帮助小刘认识其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理解盗窃行为对社会秩序和法治环境的破坏性。最后陈述阶段结束后,承办法官未立即宣判,而是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当庭对小刘进行法庭教育。法官明确指出小刘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并劝导其真诚悔过、珍惜机会,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遵纪守法,努力学习知识和技能,争取成为一名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本案是二道法院贯彻未成年人审判“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生动实践。通过将法治教育深度融入审判,引导涉罪未成年人认识错误、重塑未来。下一步,二道法院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延伸审判职能,“寓教于审”,探索创新审判工作方法,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