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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于“限高”压力 主动履行欠款

“法官你好,我欠的钱已汇入账户了,我的‘限高’措施能不能尽快解除,出门实在太不方便了。”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一直逃避执行的赵某迫于限制高消费措施压力,主动电话联系执行法官偿还了5万元债务。

申请执行人张某、王某与被执行人赵某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赵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执行期间,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赵某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赵某一直拒接电话逃避执行。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赵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遂依法对被执行人赵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起初,赵某不以为然,认为对自己没有影响,直到近日,赵某因需要去外地照顾孙女无法购买高铁票时,终于意识到“限高”给自己出行带来很大影响。于是,赵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履行了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对其躲避执行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赵某表示已认识到自身错误,并于当日将执行款履行完毕。案件结清后法院依法解除对其限制高消费措施。

限制高消费是人民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和有关消费行为、避免恶意逃债行为的重要措施。此案的执结,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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