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还担心能不能顺利拿到赔偿,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钱了,实在是太感谢法官了!”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东盛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两起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在调解现场拿到赔偿金后,难掩激动地向法官表达感谢。
刘某于2024年11月入职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担任保洁经理一职,工资通过转账方式按月发放。2025年6月,公司在未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将其解聘,且未支付任何赔偿。刘某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另一起案件当事人王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商贸行从事平面设计工作,期间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25年6月,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在王某怀孕7个月时将其辞退,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王某认为公司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及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费用。两起案件经劳动仲裁委裁决后,刘某及王某均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两起劳动争议案件后,法庭经审查认为案件涉案金额不大,事实较为清晰,若通过诉讼方式处理,可能增加当事人时间与经济成本。为实质化解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庭依托长春市二道区综合治理中心的多元解纷平台,联合劳动仲裁员、人民调解员及工会法律监督员等力量组建专业调解团队,力争以调解方式高效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中,二道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孟祥静与东盛人民法庭副庭长苏荔莎采取“背对背”调解模式,分别与劳动者和企业进行沟通。一方面向企业释明法律法规,提示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与后果,引导企业主动承担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劳动者诉求,了解其实际困难,帮助理性评估诉讼成本,并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营情况,劝导双方互谅互让、共寻解决方案。
经多轮沟通协调,最终两案当事人均达成一致意见,企业当场履行付款义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