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临江人民法庭接到大湖街道葫芦套村委会反映,称村民张大娘与邻居王某因院墙修建及排水问题引发纠纷,矛盾持续升级,存在诉讼风险。法庭干警第一时间驱车前往现场,力争通过诉前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主动介入 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考虑到农村邻里纠纷往往涉及多年积怨和复杂实际情况,临江人民法庭没有坐等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而是果断前移解纷关口,把调解现场搬到村民家中。在王某与张大娘相邻的院落内,法官仔细听取双方诉求,实地查看并总结争议焦点——院墙建设、排水管设置以及火炕受潮等情况。
张大娘情绪激动,表示王某修建院墙时未按直线施工,侵占了其院内面积,且预埋的排水管管头上翘、排水不畅,导致院内积水无法排出,甚至回涌至屋内,导致火炕受潮,严重影响其日常生活,坚持要求王某拆除院墙缝隙处堵塞的四块砖头。王某则辩称,院墙只是在原基础上加高,并未改变地基位置,砖头与排水沟之间留有空间,不会影响其正常排水,且排水问题是历史遗留,张大娘曾自行破坏排水设施。
现场实证 用事实和法律厘清是非
面对各执一词的局面,法官没有轻信一方陈述,而是采取现场试验的方式验证排水情况。法官请张大娘端来一盆水泼向排水口,未见明显排水后,俯身清理排水口淤泥,并再次试验,发现虽略有改善但排水量仍然有限,难以应对大雨天气。这一实证过程不仅明确了问题症结,也为后续调解提供了客观依据。
法官借此机会,结合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耐心向双方释明法律关于排水等相邻权益的保护原则,强调邻里之间应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关系。
情法交融 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共寻方案
在掌握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张大娘和王某深入沟通。面对张大娘,法官肯定其维护权益的正当性,也委婉地表示拆除砖头与排水不畅之间因果关系较弱,且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建议考虑排水改道等更有效的解决方案;与王某交谈时,法官既肯定其预埋排水管为邻居张大娘考虑的初衷,也严肃指出其新盖的仓房紧贴张大娘房屋修建,未留足滴水檐之界,已违反相邻关系原则,并提示若不能妥善解决排水问题,张大娘要求拆除其仓房留足邻里之界,可能导致更大纠纷。法官引导王某从长远考虑,维护和睦邻里关系的重要性。
达成和解 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经过法官情、理、法相结合的耐心调解,双方情绪逐渐平复,态度明显缓和。最终,张大娘不再坚持拆除砖头,王某也同意配合改善排水条件。双方表示将自行协商具体整改措施,并对法庭深入基层、为民解忧的工作表示高度赞赏。
此次调解是临江市人民法院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生动案例。临江人民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工作理念,抓住诉前窗口期,主动下沉力量,深入农家院落,调查核实案情,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方式析法说理,最终促成邻里握手言和,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临江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创新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