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和江源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组织召开国家赔偿案件专题座谈会,两地法院行政审判庭共同参与。自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挂牌以来,两地法院首次依托该平台就深化司法协作开展专业研讨,标志着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已由单一审判功能成功转型为多元司法协作平台。
临江市人民法院以江源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为依托,借此次座谈会之机将协作范围拓展至国家赔偿领域,创新推行“案例工作法”,两地法院各精选3例具有代表性的国家赔偿案例予以汇编,并围绕国家赔偿案件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交流。
临江市人民法院法官在发言中表示:“环境资源巡回法庭的设立,不仅实现了环境案件的专业化审理,更要成为司法改革的‘创新平台’。此次将国家赔偿案件纳入研讨范围,正是对这一平台功能的深化拓展。”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对比分析,并就国家赔偿案件证据认定标准、因果关系认定、赔偿标准统一等实务难题进行热烈讨论,特别是在行政强制措施赔偿案件中的证据认定、多因一果情形下的责任划分、精神损害赔偿计算等争议问题上,交流各自的经验做法,法官们能更清晰地认识到审理中需要改进的环节,初步形成区域统一的裁判尺度建议。
江源区人民法院法官表示,依托环境资源巡回法庭这一载体,既实现了专业审判资源的有效共享,又构建了常态化交流机制。此次国家赔偿案件研讨活动,为两院在更广泛领域开展司法协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环境资源巡回法庭自设立以来,已成功审理多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此次将协作范围拓展至国家赔偿领域,进一步丰富了跨区域司法协作的内涵,通过资源共享、经验互鉴,有效提升国家赔偿案件的审判质效,为当事人提供更加统一、规范的司法保障,也为其他地区法院开展跨区域司法协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下一步,两地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协作机制创新,把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打造成跨区域司法协作的样板平台,不断拓展协作领域,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方面开展更深层次的交流合作,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审判效能,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