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灯不亮,反映了两次也没及时修,我们就是不想缴纳物业费!”在四平市铁西区华宇城某小区的调解现场,业主孙女士道出了不少邻居的心声。为深化便民利民司法服务举措,将纠纷解决在基层,9月23日,铁西区人民法院英雄人民法庭将调解地点前移至小区内,通过现场勘查、就地调解、以案释法,成功促成一起物业费纠纷达成和解。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记下了,物业服务确有提升空间。”法官一边记录一边回应,“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也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咱们可以通过协商明确维修时限,共同推动问题解决。”法官一席话,让原本情绪激动的孙女士态度缓和下来。
铁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工作要求,积极践行“先行调解”理念。在此次纠纷化解中,法官主动走进小区,实地查看公共设施状况,耐心听取各方意见。“法官说得在理,我们愿意配合解决。”在场业主表示。法官从法律和情理角度耐心疏导,物业公司经理当场承诺:“三天内保证修复所有故障路灯,并定期公示服务情况。”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纠纷化解后,面对居民的其他提问,法官趁热打铁开设“流动普法课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逐一解答。通俗的语言、鲜活的案例,吸引众多居民驻足交流。
此次“巡回调解+现场普法”是铁西法院深化源头治理的生动实践。通过法官力量下沉、司法服务下倾,不仅有效化解了个案纠纷,更从源头上减少了类案矛盾滋生,实现了“办理一案、化解一片、宣传一方”的良好效果,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记下了,物业服务确有提升空间。”法官一边记录一边回应,“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也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咱们可以通过协商明确维修时限,共同推动问题解决。”法官一席话,让原本情绪激动的孙女士态度缓和下来。
铁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工作要求,积极践行“先行调解”理念。在此次纠纷化解中,法官主动走进小区,实地查看公共设施状况,耐心听取各方意见。“法官说得在理,我们愿意配合解决。”在场业主表示。法官从法律和情理角度耐心疏导,物业公司经理当场承诺:“三天内保证修复所有故障路灯,并定期公示服务情况。”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纠纷化解后,面对居民的其他提问,法官趁热打铁开设“流动普法课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逐一解答。通俗的语言、鲜活的案例,吸引众多居民驻足交流。
此次“巡回调解+现场普法”是铁西法院深化源头治理的生动实践。通过法官力量下沉、司法服务下倾,不仅有效化解了个案纠纷,更从源头上减少了类案矛盾滋生,实现了“办理一案、化解一片、宣传一方”的良好效果,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