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长春市妇女联合会联合印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支持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共同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支持协同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协同工作机制立足长春中院与市妇联的职能优势,强化协作配合,深化良性互动。双方围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与法治宣传等主题,协同构建起全方位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支持服务体系,致力于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质效,助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
在具体协作内容上,长春中院与市妇联将联合出台未成年人审判与未成年人保护规范性文件,开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发布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同时,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服务,研究解决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新问题、新情况,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协同配合事项。
在协作方式上,长春中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若需家庭教育指导、社会观护、心理测评等服务,将向市妇联提出申请,双方共同开展工作。此外,双方还将共同走进校园、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服务。市妇联可推荐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人选,双方联合进行业务培训,并针对新问题、新情况开展调研,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长春中院与市妇联还建立了常态化业务交流制度、联络员制度、沟通反馈机制、保密制度等。双方将互派工作人员参加活动,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对接,密切沟通并及时反馈工作进展,严格保护未成年人隐私。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支持协同工作机制的建立,是长春市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一次重要创新与实践。未来,长春中院、市妇联将进一步发挥工作机制的协同共治作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