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就业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找关系花钱买工作”的陷阱频频出现,不少求职者因急于求成落入诈骗分子精心编织的骗局。近期,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为所有求职者敲响了警钟。
被告人贾明(化名)本是无业人员,却动起了歪心思。他精心包装自己,伪造了某烟草局工作人员、政府公职人员等多重身份,在微信朋友圈发布“xx烟草局行政岗,要办的联系”等有偿办理工作的信息。不仅如此,他还以能办理“公租房”、帮忙贷款等为由,多种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案发时,贾明已累计诈骗18人,涉案金额超140万元。
该案件由南关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明确指出,贾明诈骗多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贾明却辩称自己收钱后会帮部分“客户”活动人脉,是“拿钱办事”,且已退还未办成的四五个人的钱款。但对于自己的辩解,他并未提交任何有效证据。
合议庭经审理认为,贾明通过谎报身份、虚构办事能力,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进而交付财产,且无法证明其实际履行承诺,其行为已构成诈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判决被告人贾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责令其向被害人退赔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