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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人民法庭巡回审判进乡村:倾力调解化纠纷 司法温情润民心

韦某主动走向郭某,“老郭,这次是我不对,合作到一半退出,还跟你计较租金,给你添麻烦了。”郭某紧紧握住韦某的手回应道:“老韦,我也有不对的地方,咱们乡里乡亲的,以后还要常来往。这块地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经营。”话音刚落,两人不约而同地张开双臂,紧紧拥抱在一起。

临江市人民法院临江人民法庭针对这起蓝莓种植合作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是矛盾化解、修复关系的钥匙,更是司法暖阳照进现实的生动写照。

案情回顾:合作生隙 履约引争议

2021年6月,原告郭某与被告韦某签订了《蓝莓种植合作协议书》,约定由韦某提供其名下40余亩土地,郭某提供蓝莓树苗,双方共同投资、合作经营蓝莓种植项目。合作期间,因韦某单方退出合作,双方依据协议中“乙方(韦某)单方退出合作,需将50%蓝莓地交予甲方(郭某)种植使用”的违约条款,完成了土地分割。然而,风波再起,韦某在退出合作并分割土地后,要求郭某就其所分得继续使用的部分土地支付租金,而郭某则认为依据协议约定,其使用分割所得土地无需再另行支付租金。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升级,郭某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协议终止、确认土地分割事实,其核心诉求在于明确其对分割后土地的使用权无需再向韦某支付租金。

司法为民:巡回审判 便民解纷

临江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深入研究协议条款,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考虑到案件当事人所在地距离法庭路途较远,车程约需1.5小时,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便利群众诉讼,临江人民法庭决定启动巡回审判机制,将庭审现场“搬”到村民“家门口”。

倾心调解:如我在诉 力促言和

庭审前后,承办法官及法庭工作人员充分践行“如我在诉”的理念,站在当事人角度,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梳理矛盾根源。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与郭某、韦某进行多轮沟通,一方面向韦某释明协议条款的约定内容及法律后果,引导其理性看待合作协议的履行;另一方面向郭某分析潜在的法律风险及长期诉讼可能带来的成本。承办法官的真诚态度和专业分析,逐渐缓和了双方的对抗情绪。

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实质解纷

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在庭审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明确:双方继续按照原《蓝莓种植合作协议书》第四条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履行,即韦某退出合作后,郭某对分割获得的50%蓝莓地享有使用权。同时,为平衡双方利益,约定郭某在该地块上不得新增蓝莓苗,待现有蓝莓苗丧失收益能力后,土地由韦某收回。该调解方案既尊重了当事人的初始约定,又兼顾了实际情况,实质性地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归属及后续使用问题,彻底消除了双方关于土地租金的争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临江人民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缩影。通过巡回审判、耐心调解,不仅有效化解了涉农纠纷,保障了农业生产正常秩序,更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度。临江人民法庭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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