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一些“代办贷款”类的骗局层出不穷,不法分子以“代办贷款”为名,声称“无需征信”“代办包装”“内部渠道”等,一步步诱骗被害人“入局”,再利用被害人的身份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在互联网上发帖称可以帮助办理贷款,取得被害人信任后,骗取了被害人李某的身份信息及银行卡密码,再使用李某信息注册实名认证的微信账号,并绑定李某银行卡。4个多月间,王某通过该微信在多个群聊发布“低价处理眼镜视光设备”等虚假销售信息,诱使11名被害人支付货款共计35480元,所得赃款均被其用于个人消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昌邑法院提醒您,筑牢信息“防火墙”,绝不泄露各类密码。本案中,骗子利用的就是“代办业务”的话术套取关键个人信息。请大家务必牢记: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支付密码、短信验证码是个人财产的“最后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轻易告知他人。所谓“代办贷款”“刷单返现”等索要个人信息的行为,极有可能是诈骗的前奏。
对于网络平台,尤其是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超低价、急转手等商品信息,要保持高度警惕。交易前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对方身份和商品信息,坚持通过有担保的官方平台进行支付,切勿因小失大,直接向个人账户转账。
一旦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可能被冒用进行不法活动,或已成为诈骗受害者,应第一时间做好三件事:立即报警,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联系平台客服,申请冻结或注销被冒用的账号;及时挂失银行卡,避免损失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