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磐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典型涉未成年人隐私权侵权案件,通过精确区分多名侵权人的行为性质与责任份额,为未成年人构筑坚实的司法保护屏障。
案情聚焦:一条侵蚀隐私的扩散链
2025年5月,未成年人小宁(化名)在某娱乐场所消费时,其私密行为被员工A、B、C偷拍。视频随后经由C传递给D,D转发至其作为群主的微信群。群成员E保存后转发给F,F为达到特定目的,支付报酬诱使G将视频剪辑后发布至微信朋友圈。这一系列行为,从秘密拍摄到半公开网络空间的散布,形成了对小宁隐私权的连续侵害链条。
裁判精析:责任划分的“度量衡”
面对多名侵权人、多种行为交织的复杂局面,承办案件法官并未笼统处理,而是进行了细致的法律“解剖”:
行为定性区分:偷拍行为构成侵权原点;点对点传播推动信息流转;在朋友圈的公开散布,则使损害从相对私密空间进入社交公开场域,性质发生显著变化,是损害扩大的关键节点。
过错程度衡量:法院重点关注侵权人的主观状态。其中,F以金钱利诱他人实施侵权行为,主观恶意明显;G为获利而公开散布,过错严重;某娱乐场所作为经营者,对未成年人准入审核失察、对员工行为监管缺位,存在管理上的重大过失。
原因力大小判定:根据各行为在导致损害后果发生及扩大过程中的作用力,判决划分了清晰的责任梯度:朋友圈发布者(G)及指使者(F)责任最重,源头偷拍及首次传播者(C、D)次之,中间环节点对点转发者(E)再次,仅参与偷拍未传播者(A、B)责任相对最轻,场所经营者则为其管理失职承担独立赔偿责任。
赔偿裁量:精神抚慰的“平衡术”
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展现了审慎裁量的智慧:
支持赔偿原则:明确认可未成年人隐私权受侵害必然伴随精神痛苦,依法应予抚慰。
金额综合酌定:未简单支持原告诉请的高额赔偿,而是统筹考量侵权范围(主要限于特定微信圈层)、持续时间(次日删除)、实际后果、本地生活水平等因素,酌定合理总额。
按责分配份额:赔偿总额最终根据前述划定的责任比例,由各侵权人分别承担。
案外之音:守护成长的“启示录”
本案判决超越个案,具有多重社会意义:
划定行为红线:向社会明确宣示,任何形式的偷拍、传播未成年人私密信息行为,均触碰法律红线,将受严厉追究。
确立裁判标杆:为处理多主体、多环节隐私侵权案件提供了“过罚相当、按责分担”的裁判范本,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压实主体责任:警醒所有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切实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与安全保障义务,筑牢源头防线。
强化社会共识:呼吁家庭、学校、网络平台与社会各界协同努力,增强全民隐私保护意识,共建清朗成长环境。
司法的力量,不仅在于定分止争,更在于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裁判,明晰规则,引领风尚。判决警示:守护每一个未成年人的隐秘角落,就是守护他们光明的未来。这需要司法的刚性捍卫,更需要全社会凝聚共识,携手行动,让未成年人在法治的阳光下,安全、健康、有尊严地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