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4年10月,原告某通讯设备租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与被告张某签订租赁协议,约定张某向原告租用手机,并每月支付租金,若逾期15日未按时足额支付,原告有权提前解除协议并追究张某的违约责任。然而,租赁期限届满后,被告尚欠原告租赁费9000余元未付,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及时化解双方纠纷,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件材料,详细了解被告张某未能按期支付租赁费的原因,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通过“面对面”与“背对背”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友善沟通。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消除分歧,达成一致意见,张某以分期支付的方式主动履行应承担的租赁费用,该起租赁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探索调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切实提升司法服务精准度与满意度,以实际行动助力企业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