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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下鸡蛋,全楼面临赔偿!这个“祸”你闯得起吗?

随着城市高楼林立,高空抛物、坠物已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通过一个案例,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何守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某日傍晚,刘女士在小区内散步时,不幸被一个从高层坠落的生鸡蛋砸中头部。刘女士惊魂未定,抬头望去,只见楼上多家窗户亮着灯,无法判断鸡蛋具体从何而来。

刘女士立即报警。民警和物业人员到场后,逐层排查,但无人承认。由于鸡蛋落点对应的垂直方向涉及5层至15层的10户人家,且无监控直接拍摄到抛掷过程,侵权人难以确定。

虽然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身体伤害(经鉴定为轻微伤),但刘女士受到巨大惊吓,并产生了一定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于是刘女士将该10户居民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共同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属于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高空抛物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住户外,由可能加害的该楼10户居民给予刘女士补偿。同时,物业公司未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最终,法院判决10户居民按户分担补偿款,物业公司承担部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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