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网恋遭遇网络诈骗的杜某,因心有不甘萌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之念。2024年10月,她主动结识疑似诈骗分子王某,假意建立“情侣”关系。当王某以“服兵役”为由诱其代购虚拟货币,5万元转账到账后,杜某立即删除对方并取现。殊不知,这笔钱实为另一被害人许某被骗的血汗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杜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杜某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赃款用于退赔上游犯罪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经社会调查评估,杜某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综上,根据杜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杜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