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珲春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以司法裁判切实保障了受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025年4月的一个傍晚,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骑着电动自行车在街道正常行驶。突然,一辆小型汽车与其发生碰撞,老人当场倒地,身体多处受伤。
经交管部门认定,机动车驾驶人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老人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机动车驾驶人陪同老人到医院治疗,老人初步诊断为“多处挫伤”,因时间太晚,医生建议口腔病情次日到专科就诊,其余暂观察、对症处理。第二天当老人再次联系机动车驾驶人时,发现无法取得联系,此后机动车驾驶人再未出现。
经进一步检查,老人伤情较为复杂,先后多次就医,经口腔专科检查发现其牙齿折断、松动。后续复查陆续诊断出牙冠折断、牙槽骨骨折、牙挫伤、根尖炎等病症。根据诊断老人分次拔除了右上颌中切牙、侧切牙、第一磨牙等多颗牙齿。同年年底,老人再次复查确诊为多颗牙列缺损,需要修复。
以上治疗已产生医疗费近万元,病历上一条条诊断记录,清晰记载了老人从受伤到功能修复的漫长过程。因无法与机动车驾驶人取得联系,无奈之下,老人将其诉至法院。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造成老人人身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法官依法对老人已发生的医疗费、后续修复费用及相关合理损失予以认定,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还就道路交通安全规范、证据保存、就医流程等进行了释明,帮助老人更好地理解法律、运用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