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最后一笔执行案款成功发放至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临江分公司账户,一场历时3个月的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本案源于一起普通的借款合同纠纷。2021年,宋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通过网络向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临江分公司申请借款。然而,借款到期后,宋某某却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该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于2025年1月向临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宋某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600元。判决生效后,宋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该公司遂于2026年1月中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临江市人民法院并未立即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而是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被执行人宋某某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经查,宋某某除基本生活必需品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对其基本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且正值春节,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更为灵活的执行方式。
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向宋某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同时耐心倾听其困难和诉求。在了解到宋某某因突发疾病导致收入锐减的实际情况后,执行法官积极协调申请执行人,争取其理解和支持。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宋某某承诺分期偿还借款,该公司同意减免部分逾期利息,并给予其一定的履行宽限期。
和解协议签订后,宋某某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并通过兼职工作方式筹集资金,每月按时向账户汇入执行款。执行法官则及时将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并定期向双方通报执行进展。经过3个月的努力,宋某某终于提前履行完毕全部还款义务。
这起案件的成功执结,是临江市人民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缩影。执行法官没有机械地采取强制措施,而是根据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等方式,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给被执行人减轻了生活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