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这面锦旗你们一定要收下!太感谢您了!”近日,敦化市某村村民老张专程来到敦化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真情温暖感人心、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锦旗送至承办法官手中,以质朴方式表达对司法公正的由衷谢意。
2022年秋,地邻李某、玉某夫妇擅自在与老张承包地边界处,雇佣挖掘机开挖深沟,非法侵占老张承包地149.16平方米,割裂地块通行与耕作条件,侵害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事发后,老张多次与二被告交涉,要求填平沟渠、恢复土地原状,但李某、玉某夫妇不认可占地事实。经乡镇司法所、派出所多次调解,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老张向敦化法院提起恢复原状纠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涉农案件不能坐在办公室里“闭门造车”。于是秉持涉农案件审慎办案原则,全面核查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材料、GPS权属图谱等证据,依职权调取经管站土地确权档案,精准梳理土地权属边界。审理过程中,二被告始终对土地权属及占地事实提出异议,于是法官依法引导当事人启动司法鉴定程序。经专业机构勘测鉴定,案涉沟渠确系侵占老张承包地范围;法院另行委托评估机构核定,土地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为8687元,老张垫付鉴定、评估费用合计9000元。司法鉴定结论为案件事实认定、侵权责任划分提供了科学法定依据。
庭审中,李某、玉某仍否认侵权,其子女亦辩称未参与挖沟施工。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合司法鉴定意见、现场勘验笔录及全案证据综合审理认定:李某、玉某擅自占用他人承包地挖沟,已构成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依法应当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李某、玉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老张土地恢复原状费用8687元及鉴定费、评估费9000元。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为了这块地,我跑了两年多,没想到法院不仅查得清清楚楚,还让我拿到了赔偿。这下地能种了,心也踏实了!”送锦旗时,老张紧紧握着法官的手,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基层涉农纠纷多为邻里地界、田间琐事,看似案情简单、标的不大,却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与乡村和谐稳定。敦化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工作理念,深耕田间地头查清案件事实,以专业裁判守护农民“饭碗田”,用心用情办结每一起涉农小案,让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