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王老太自2013年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居住,每月靠着两千元的退休金精打细算地过日子。随着年岁渐长,王老太虽然生活还能自理但身体状况大不如前,两千元的退休金应付日常吃穿尚且勉强,面对越来越频繁的看病拿药、身体护理等开销,已是捉襟见肘。更让她寒心的是,身边的4名子女多年来从未支付过赡养费。“我实在是没办法了。”无奈之下,王老太将4名子女告上柳河县人民法院,要求4人给付多年来拖欠的赡养费10万元,并每月共同支付赡养费800元。
法庭上的“亲情账”
法庭上,这场家庭纠纷的焦点迅速显现。面对母亲的起诉,子女们态度不一。仅有一名子女同意每月给付200元,其余子女坚决反对。“妈每个月都有退休金,足够她自己花了,哪里存在拖欠赡养费?”子女们认为,母亲有固定收入,不需要他们再额外掏钱。更戏剧性的一幕是,部分子女在庭上提出:他们可以“亲自照料”母亲,但前提是母亲的工资卡必须交其管理。
有退休金,就等于不困难了吗?
法院审理认为,判断老人是否“生活困难”,不能简单地看有没有固定收入。王老太年事已高,劳动能力基本丧失。两千元的退休金在一般情况下或许能维持基本吃穿,但综合考量高龄带来的医疗、护理等必然攀升的支出,这笔钱已无法完全覆盖老人的生活和健康需求。因此,应认定王老太属于“生活困难”,其要求4名子女每人每月承担200元,数额合理,法院予以支持。至于追索过去10年的10万元赡养费,因王老太未能举证证明此前退休金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针对子女提出的“接管工资卡来照料”的抗辩,法院认为,赡养不仅是物质上的供养,更要顺老人的心。当父母与子女就赡养方式产生分歧时,应尊重并优先考虑老人的真实意愿。子女不能强行以“亲自照料”为由拒付赡养费,更不能以赡养的由头强行要求把老人的工资卡收归管理。
本案中,王老太明确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拒绝与子女共同生活,故对该辩称法院不予采纳。最终,法院判决由王老太的4名子女于每月25日前给付其赡养费200元(4人共计800元)。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