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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平债事 温情守同窗

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辉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两名老同学之间积压多年的欠款矛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保留了双方同窗情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原告李某与被告孙某系多年同学关系,二人素来交好。此前,孙某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1万元。出于同学间的信任,李某爽快出借资金。然而借款发生后,孙某迟迟未能按期偿还欠款。原本李某顾及多年同窗情分,一直选择耐心等待。但近年来,李某的丈夫身患疾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1万元欠款成为其家庭急需的应急资金。面对生活困境与多次催款无果的无奈处境,李某不再隐忍,最终选择诉至法院,希望通过司法途径追回欠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充分了解案情,考虑到双方系老同学,纠纷源于熟人借贷,并无激烈对立矛盾,单纯判决虽能解决法律争议,但极易彻底撕裂多年情谊、激化矛盾。为真正化解纠纷根源,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情理兼顾的办案原则,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向被告孙某讲解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欠债还钱是法定义务,长期拖欠欠款不仅违背诚信原则,还需承担相应诉讼责任,同时告知原告家庭特殊困难,急需医疗开支却仍多年顾及同学情面,实属不易。

在法官多番细致沟通、情理并重的劝导下,孙某深刻认识到自身拖延还款的不当之处,理解了原告的生活难处。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孙某承诺按期足额偿还全部欠款。至此,一起积压多年的熟人欠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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