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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六年未驾考,退费该按啥标准?净月法院调解厘清权责边界

交了3000余元驾考报名费,却因异地工作一拖六年,驾照没拿到手,退费还和驾校谈不拢。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秉持“小案不小办”理念,成功调解一起驾培服务合同纠纷,在厘清实际成本、兼顾双方权益的基础上促成和解,既守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为驾培行业规范经营明确了规则。

2020年11月,张某向本地某驾校缴纳3000余元报名费,计划利用空闲时间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不料张某因实习离开长春,毕业后又赴外地定居工作,始终抽不出时间返长参加培训与考试。

这一拖,就是近六年。其间张某曾多次和驾校沟通退费,驾校表示仅能退还部分费用;张某本想着抽空回长春完成考试,却屡屡因工作繁忙无法成行。眼看驾考计划彻底搁置,退费协商又迟迟没有进展,张某最终诉至净月法院,请求判令驾校全额返还报名费。

庭审中,双方的争议核心聚焦在“能不能全额退款”“该扣多少成本”。

驾校方提出,张某是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属于单方违约;且报名完成后,驾校已为其办理建档、学籍备案,产生了人工成本,同时场地租金、教练薪酬、车辆折旧、考场运维等固定成本也已实际发生,张某长期占用招生名额,因此仅同意退还一半费用。

张某则认可驾校已为其建档的事实,但表示退费扣减应当有理有据,只要驾校能举证证明实际支出,自己愿意承担合理部分的成本。庭审中,驾校未能提供双方签订的书面服务合同,也未提交成本支出的相关凭证,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立足实质性化解纠纷,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入手开展调解工作。

法官一方面向驾校释明法律规定:经营者主张扣减服务成本,应当提供对应的支出凭证予以佐证,服务合同中的退费规则也应当公开透明、明确约定,不能仅凭单方陈述核算扣费金额;另一方面,也向张某耐心释法,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消费者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也应当合理分担经营者已经实际发生的必要成本。

法官持续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多轮沟通释法,双方最终打开心结,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在合理区分已发生成本与未履行服务部分的基础上,由驾校按约定比例向张某退还培训费,这起拖延数年的纠纷得以一次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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