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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检察:四措并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通化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聂施恒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讨论通过了《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预案》。


会议要求,全市两级检察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高检院、省委、省院及市委下发的各项防控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防治、专群结合”的原则,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全市两级院均要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要担负起防疫主责,加强领导、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全面组织疫情防控工作。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在做好自身排查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并协助地方党委政府、相关单位做好本地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安全。要实行时时督查,坚持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对本院人员及家属出现的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进行收集和报告。要及时传达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做到四个“第一时间”,即第一时间传达上级部署要求,第一时间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第一时间发现疫情防控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突发情况。要加大对检察干警的教育引导,通过官方微信等方式积极向全体检察人员讲解病毒和防疫相关知识,提高干警的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严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和暴力伤医犯罪,坚决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注重发现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部门完善治理措施,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扎实做好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机关公共区域和窗口部门的防疫工作,减少公出,避免大型集体性活动,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刻认识“生命重于泰山”,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检察保障,努力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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