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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提升 新举措 新效能——长春林区两级法院管辖改革一周年审判执行工作回眸

又是一年芳草绿,依然十里杏花红。转眼间,长春林区两级法院管辖改革已经一年了。一年来管辖改革进程如何?取得了那些成效?让我们把镜头拉回一年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指定长春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长春林区两级法院管辖部分案件的批复》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长春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长春林区两级法院管辖部分案件的通知》,长春林区两级法院自2019年4月1日起受理指定管辖案件。这标志着长春林区法院管辖改革正式拉开帷幕。

管辖改革一年来,长春林区两级法院牢牢把握公正司法主线,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大局,以深化司法改革为支撑,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为核心,以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为抓手,紧跟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步伐,对标先进、破难补短,凝心聚力、奋勇争先,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蹄疾步稳  审判执行质效实现新提升

一年来,长春林区两级法院集中组织开展了“审判质量再提升年”活动,并与“加强管理年”活动有机结合。通过建立健全上下级、院内和部门内部的审判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审判流程,全面提升两级法院法官干警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确保两级法院审判质量和司法水平实现新提升。让我们用一组数据来说话。

一年来,长春林区两级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5.57%,同比上升6.97个百分点;坚持能改不发的原则,全年无发回重审案件,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率为0.56%,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生效案件申请再审、申诉率为1.23%,同比下降2.52个百分点;生效案件再审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0.07%,同比下降0.44个百分点;调撤率达到55.13%,同比上升13.42个百分点;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23.6天,同比缩短7.4天,实现了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上升、发改率下降、平均审理天数缩短的良好效果,带动其他各项审判绩效指标达到省法院要求。

一年来,长春林区两级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为98.99%,同比上升1.26个百分点;实际执结率67.52%,同比上升3.21个百分点;全年无信访案件;终本合格率达到100%;执结案件平均用时56.92天,同比缩短13.51天。

创新实践  审判管理推出新举措

长春林区两级法院根据实际,坚持“审判团队相对固定、合议庭灵活搭配、审判团队去行政化色彩”的组建原则,采取“侧重专业化+”的审判团队组建模式,综合考虑管辖改革后新增案件类型和数量等因素,推进审判资源优化组合。

一年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研判,紧抓上诉、申诉指标短板,将四级接谈制度作为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的重要手段,通过释法明理工作,有效化解当事人心中的疑惑,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彻底扭转了两级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和生效案件申请再审、申诉率等指标排名靠后的被动局面,取得了审判质效提升、法官干警责任意识增强、业务水平提高的多赢效果。

凝心聚力 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激发新效能

一年来,长春林区两级法院以“抓作风、强管理、提能力、促质效、夯基础”为工作主基调,继续以狠抓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支撑,以强化法院管理为保障,加快推进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按照“一年抓重点、两年再深化、三年促提升”的工作思路,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在治标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突出务实管用原则,狠抓制度建设,完善审判管理、政务管理、队伍管理制度,推动形成一整套较为系统的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强化信息技术支撑,以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应用,促进信息化与法院业务深度融合,全力推动智能辅助全流程网上办案,使审判执行工作朝着现代化迈出了坚实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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