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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全员考核 激发履职内生动力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结合通化检察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全员分类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最大限度激发检察人员内生动力。

政治考评重担当。聚焦政治考核,围绕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精神状态、廉洁自律设制共性考评指标,按月度突出考核急、难、险、重任务中的综合表现。

分类考评激活力。以部门为单位,分类制定检察官、检察辅助、行政人员岗位职责和考评指标,19个部门均做到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目标,按季度跟踪工作指标完成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

量化得分促履职。部门负责人根据履职情况,按月量化打分,科学汇总折算,综合排名,将得分排名作为季度评优和年度评优依据。

立体考核显公平。在平时考评基础上,年终考评融入领导评价、条线排名、民主测评、综合评价,全方位立体评价检察人员工作成绩,彰显公平公开公正。

结果运用见实效。年终考核结果与人员调整和职级晋升挂钩,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优化部门职能配置、人员配置和任务分配的重要参考。2023年度有3名干警因评优提前半年职级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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